(2026年第10963号 ) 大连大禹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一批报废物资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2026年第10963号 ) 大连大禹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一批报废物资转让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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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DL2026ZC005690 | 监测编号 | GR2026DL1004166 |
| 转让底价 | 7,645.00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12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项目概述 | 1、本项目标的为大连大禹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一批报废物资转让项目。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0.7645万元,转让底价含税。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本项目涉及的拆卸费、切割费、清理费、外运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受让方自行负责拆卸、装车、运输、卸车,受让方人员、车辆等进出转让方场所须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2026年10月9日14:00;****街****号。 |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5 个, 延牌周期:40 个工作日。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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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恒迈评报字[2026]第63号)。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执行,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报废物资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同意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与转让方的标的资产交接工作,完整接收转让标的及全部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配套资料等。受让方逾期完成交接的,每逾期一日,需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相应违约金优先从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抵扣。若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违约金及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全部差额损失及相关经济赔偿。受让方完成标的核查验收,且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共同在《资产交接单》签字盖章确认后,视为本次标的资产交接工作全部完成。 (5)知悉并同意一经提交报名资料、完成报名流程,即视为已充分知晓、理解并自愿无条件同意本条款全部内容。本次项目标的为公告披露的全部废旧物资,受让方全权负责全部废旧物资的拆卸、全程清运及收尾工作,不得遗漏任何公告列明的废旧物资。本次作业产生的高空作业费、设备拆卸费、切割加工费、场地清理费、物资外运费用及所有配套辅助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6)知悉并同意对本次受让标的所涉全部物资的拆解、清运、处置等后续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现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规范开展作业,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人身伤害、财产损毁等安全及环保事故。若因受让方后续处置操作不当、管理疏漏等自身原因引发安全事故、环保问题及一切相关责任纠纷,全部责任、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大连产权交易所无任何关联。 (7)承诺严格按照转让方划定的标的物范围、现场要求及项目全部规定开展拆解、清运作业,严禁超范围拆除、清运物资。若受让方存在超范围作业、违规拆迁、违规清运等行为,对转让方、第三方单位或个人造成财产损失、场地损坏、其他权益损害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全额赔偿全部损失,有权单方取消受让方拆运作业资格,并保留依法向受让方进一步追偿、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8)承诺作业期间无条件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统一管理、调度及工作安排。受让方为本次拆卸、转运、清理等全部作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操作规范,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护、风险防控措施。作业全过程中,若发生人身伤亡、设备损毁、场地破坏、第三方财产及人身损害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赔偿责任、行政处罚及衍生法律纠纷,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同时,转让方有权根据事故情节轻重,责令受让方立即离场、终止作业,并向受让方追偿全部经济损失及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9)承诺作业前为所有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足额购买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人身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全程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作业规范。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工伤意外、财产损失等事故,全部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因受让方操作不当、管理不善、违规作业等自身原因引发事故,造成转让方场地、设备、声誉及其他权益损失的,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10)承诺在报废物资拆解、清运、清理全过程中,主动采取降噪、降尘、围挡等环保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作业产生的噪声、粉尘、废弃物等环境污染。若作业过程中产生环境污染、生态损害,转让方有权根据污染程度、损害范围、造成的不良影响大小,酌情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若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场地损毁的,受让方须全额补足赔偿。若因受让方作业引发环境污染问题,导致周边居民投诉、上访、舆情纠纷等情况的,由受让方第一时间全权处置、安抚化解矛盾,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若受让方处置不及时、处置不当,给转让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转让方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向受让方全额追偿。 (11)知悉并同意在全部废旧物资拆解、清运、场地清理作业全部完成后,对作业现场进行清扫,确保场地干净整洁、无遗留废旧物资、无作业垃圾、无施工废料。经转让方现场核查、验收合格并出具《项目验收单》后,方可按流程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 (12)知悉并同意履约保证金退还须凭双方签字盖章的《资产交接单》,以及转让方在受让方完成全部交接、拆解、清运、场地整改等全部作业后出具并盖章确认的《项目验收单》,向大连产权交易所申请办理退还手续,未提供完整资料的,不予办理保证金退还。 (13)知悉并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资产交接单》、转让方盖章确认的《项目验收单》全套合规资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项目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结算账户。 (14)承诺本次项目受让报名、资质审核、交易申报等环节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证明文件、承诺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填报、隐瞒、篡改、遗漏等情形,若存在不实情况,自愿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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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原女士 | 项目咨询电话 | 133****0523 |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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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固定金额万元 | ||
|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 大交所代收取 | ||
|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资产交接及设备拆卸,出现任何安全问题或拒绝符合转让方施工要求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履约保证金退还须凭双方签字盖章的《资产交接单》,以及转让方在受让方完成全部交接、拆解、清运、场地整改等全部作业后出具并盖章确认的《项目验收单》,向大连产权交易所申请办理退还手续,未提供完整资料的,不予办理保证金退还。 | ||
| 转让方名称 | 大连大禹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711384928P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辽****街****号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50,000,0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于晓龙 |
| 所属行业 | 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 项目报名 | 普女士 | 报名电话 | 0411-****0523 |
|---|---|---|---|
| 报名QQ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现场报名地址 | ****路****号,****中心****楼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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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95/00_B8KABni4p5U9XijW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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