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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长沙市南雅星沙实验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2026-09-15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湖南 - 长沙市 - 长沙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长沙市南雅星沙实验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预算 896.4万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长沙市 - 长沙县
采购单位 南雅星沙实验中学 项目联系方式 0731-****0668
代理机构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0731-****1587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受长沙市南雅星沙实验中学的委托,对长沙市南雅星沙实验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长沙市南雅星沙实验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1.项目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

(元)

预算金额

(元)

1

长沙市南雅星沙实验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

8964000.00

8964000.00

2.项目编号:JZD-AFHU-GP-20262071

3.项目预算:约8964000.00元/3年,约2988000.00元/年

4.最高限价:约8964000.00元/3年,约2988000.00元/年(服务期限3年。总预算仅指食堂3年的预估的托管服务费,仅作为项目参考,不作为合同签订依据,投标人自负盈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平台https://****.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平台”中进入“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c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3.***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9-14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09-14 09:00(北京时间)。****中心****路****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c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26-08-24 起至2026-08-31 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六、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本项目行政监管部门、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本项目行政监管部门:****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31-****1587

监管范围:负责本项目交易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采购人:长沙市南雅星沙实验中学

地 址:****路****号

联系人:粟老师

电 话:0731-****066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广场一期12栋403室

联系人:肖薇、杨项、陈婧、崔瞳瞳

电 话:0731-****2066

传 真:/

E-MAIL:/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20000元。

2、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含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方式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湖南银行湘春路支行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聘请或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七)在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八)从供应商库中抽取供应商。(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十)制作、发布成交信息公告。(十一)发送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三)组织质疑复核,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十四)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五)制作、发布终止采购活动的公告。(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十.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平台”(https://****.com)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c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4.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中心****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899转湖南CA(****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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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888/VgtYo6ABLRKCxEZfsb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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