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ZB2026-09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390000元
项目最高限价:100%
比选需求:项目采购包括食堂食材米、面、油、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调料等配送服务,详见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意向采购服务期为一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为生效日期。服务期限届满,如供应商通过考评,在本项目服务金额及服务内容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将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一年一签。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供应商履约的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的具体签订,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路****号峰景国际5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现金或电汇支付)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2026年6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路****号****楼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供应商需在电汇凭证上明确填写供应商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名称,同时要在电汇单据“摘要”“用途”栏次内,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邮件wx****@****.com,进行电话确认。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单位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地址:辽****街****号
联系方式:孙尚飞024-****333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峰景国际506室
联系方式:张杰、刘彬024-****2298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2202010010000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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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8279/U6GS6KABMqitpwL5taC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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