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医院可回收物(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AB液桶等)谈判采购询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8日
| 序号 | 编码 | 采购内容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 1 | 01 | 输液瓶(袋) | 回收 | 1 | 吨 | 采取上浮报价模式。报价=基准价*(1+X%) |
| 2 | 02 | AB液桶(透析桶) | 回收 | 1 | 吨 | 采取上浮报价模式。报价=基准价*(1+X%) |
| 3 | 03 | 玻璃瓶 | 回收 | 1 | 吨 | 采取上浮报价模式。报价=基准价*(1+X%) |
| 序号 | 响应条件名称 | 说明 |
|---|---|---|
| 1 | 报价方式 | 以市场调研价格均值[输液瓶(袋)单价1325元/吨、AB液桶(透析桶)2700元/吨、玻璃瓶25元/吨]为基准价,采取上浮报价模式。 报价=基准价*(1+X%) |
| 2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
| 3 | 商务要求及资格文件(按顺序提供,均需加盖公章) | 1. 报价公司须为安徽省境内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业务。 2. 具有国家颁发的符合可回收医疗机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AB液桶项目的相关资质(要求如下): ①已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提供备案截图 / 证明文件) ②提供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有效期内正式排污许可证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 ③报价企业满足皖商办流通函〔2020〕613 号、国卫医发〔2020〕3 号管理要求,具备台账追溯、场地、运输、环保条件即可。 3. 法定承诺函(提供书面承诺) (1)回收物料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2)分拣发现污染物料按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建立完整溯源台账,台账保存不少于 3 年 (3)全程闭环管理可追溯。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 7、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或经初步评审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但谈判小组认为本项目仍具有竞争性的,可根据本谈判文件评审办法继续采购。 |
| 4 | 服务要求及标准 | 1、严格遵守国家、安徽省、宿州市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确保可回收物的回收、暂存、转运、处置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2、成交单位负责本院回收工作的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品德端正、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3、成交单位(公司)负责提供工作人员服装。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礼貌用语,文明与微笑服务。 4、实行责任制,制定医院内可回收物工作流程,负责临床可回收物的交接、回收、暂存、保管、转运、统计等工作,编制每月回收统计报表上报医院,以备全程追溯。保持转运车辆卫生整洁,不得脏车进入医院。不得在医院内从事非法活动。 5、配合医院感染科对临床科室负责人进行专业培训。 6、提供统一标识的包装袋和回收交接单。 7、全天候提供医院可回收物回收、处置服务,每天定时到各临床科室收取可回收物,并做好交接工作。及时率达100%。 8、配备工作人员:经理 1人(负责和医院对接),具有岗位工作管理经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人员若干(能够满足医院回收工作需求),负责医院日常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置工作,编制每月回收统计报表。 9、能完成医院临时交给的任务。 10、成交单位负责为每位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国家正式发票。上述人员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成交单位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 |
| 5 | 结算方式 | 成交公司自负盈亏,按季度结算,根据成交单价和季度回收实际重量据实结算。 |
| 6 | 如有效报价不足三家处理方式 | 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或经初步评审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但谈判小组认为本项目仍具有竞争性的,可根据本谈判文件评审办法继续采购。 |
宿州市立医院可回收物(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AB液桶等)谈判采购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宿州市立医院可回收物(一次性医用输液瓶(袋)、AB液桶等)谈判采购
2、报价方式:以市场调研价格均值[输液瓶(袋)单价1325元/吨、AB液桶(透析桶)2700元/吨、玻璃瓶25元/吨]为基准价,采取上浮报价模式。
报价=基准价*(1+X%)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4、项目内容:对于宿州市立医院南北两个院区,主要包括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透析桶、玻璃瓶等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处理。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商务要求及资格文件(按顺序提供,均需加盖公章)
1. 报价公司须为安徽省境内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业务。
2. 具有国家颁发的符合可回收医疗机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AB液桶项目的相关资质(要求如下):
①已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提供备案截图 / 证明文件)
②提供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有效期内正式排污许可证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
③报价企业满足皖商办流通函〔2020〕613 号、国卫医发〔2020〕3 号管理要求,具备台账追溯、场地、运输、环保条件即可。
3. 法定承诺函(提供书面承诺)
(1)回收物料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2)分拣发现污染物料按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建立完整溯源台账,台账保存不少于 3 年
(3)全程闭环管理可追溯。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
7、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或经初步评审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但谈判小组认为本项目仍具有竞争性的,可根据本谈判文件评审办法继续采购。
三、服务要求及标准
1、严格遵守国家、安徽省、宿州市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确保可回收物的回收、暂存、转运、处置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2、成交单位负责本院回收工作的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品德端正、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
3、成交单位(公司)负责提供工作人员服装。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礼貌用语,文明与微笑服务。
4、实行责任制,制定医院内可回收物工作流程,负责临床可回收物的交接、回收、暂存、保管、转运、统计等工作,编制每月回收统计报表上报医院,以备全程追溯。保持转运车辆卫生整洁,不得脏车进入医院。不得在医院内从事非法活动。
5、配合医院感染科对临床科室负责人进行专业培训。
6、提供统一标识的包装袋和回收交接单。
7、全天候提供医院可回收物回收、处置服务,每天定时到各临床科室收取可回收物,并做好交接工作。及时率达100%。
8、配备工作人员:经理 1人(负责和医院对接),具有岗位工作管理经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人员若干(能够满足医院回收工作需求),负责医院日常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置工作,编制每月回收统计报表。
9、能完成医院临时交给的任务。
10、成交单位负责为每位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国家正式发票。上述人员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成交单位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
四、结算方式:成交公司自负盈亏,按季度结算,根据成交单价和季度回收实际重量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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