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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2026年-2027年机关食堂食材项目招标公告

4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河北 - 石家庄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2026年-2027年机关食堂食材项目
项目预算 150万
省份/直辖市 河北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 项目联系方式 李女士 0318-***6039
更多联系方式 0318-***8945 崔主任 0318-***7999
代理机构 润达(衡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郝东广 0318-***0991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2026年-2027年机关食堂食材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2026年-2027年机关食堂食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台https://****.com.cn)完成注册。注册成功的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E2026-DLGK-A0056-B00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2026年-2027年机关食堂食材项目

3.预算金额:¥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4.最高限价:¥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5.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人民西路办公区和中华大街办公区食堂所需食材,包括但不限于鲜、冻禽畜肉类;蔬菜水果、粮油类;水产蛋奶类等食材,含相应配送。

6.服务期: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的,经营项目或经营种类应符合采购食材类目要求,仅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需包括本次采购项目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12:00,每天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平台https://****.com.cn)完成注册。注册成功的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等。(***平台咨询电话:400****620

3.方式: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各潜在供应商无法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从“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 7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https://****.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和技术标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信息发布媒体:***网***网***平台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台https://****.com.cn)完成注册(***平台咨询电话:400****620)。

5.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CA办理: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com)进行咨询办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0318-236603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润达(衡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路****号

联系方式:郝东广 0318-***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东广

电 话:0318-***0991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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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7789/P0KikaABni4p5U9XrdH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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