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HDL20260000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分局监管场所监管对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8日
二、更正信息
变更事项: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采购结果
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评分项/4配送场所情况/(二)评分依据,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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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配送场所情况 |
5 |
(一)评审内容: 1.配送场所面积在6000平方米(含)以上,得100分; 2.配送场所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至6000平方米(不含),得70分; 3.配送场所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至4000平方米(不含),得40分; 4.配送场所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至2000平方米(不含),得20分; 5.配送场所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得分。 多个配送场所面积可以累加计算。 (二)评审依据: 1.若为自有场所同时提供①配送场所照片;②自有配送场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场地使用证明文件(需为投标单位的自有产权); 2.若为租赁场所同时提供①配送场所照片;②出租方出租场地的自有产权证明(需为出租方的自有产权);③租赁的配送场所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配送场所面积、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承租人需为投标单位),租赁合同(合同必须在开标当日有效,供应商还需同时出具承诺函,承诺租赁日期(可续租)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格式自拟);④同时提供202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中任意一次的租金发票或银行流水。 3.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特别提醒】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 注:若因政策等非投标人主观原因导致无法取得上述场地产权证明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以下替代证明材料之一,以证明其对场地拥有合法、有效的使用权益: 1.由场地实际权利人出具的、明确授予投标人相关权益的合法有效书面说明; 2.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场地权属及投标人使用权益的有效法律文件(如历史取得文件、政府出具的证明、长期租赁合同等)。 若上述场地涉及多个共有产权人或需共同签署文件的其他必要主体,投标人必须提供已获全部相关权利人完整、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如共同签署的租赁合同、授权委托书等)。缺少任一必要权利人的有效授权,相关协议对未授权的权利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确保其就投标所涉场地享有的权益(包括使用权、经营权等)在投标及后续合同履行期间内持续有效、合法无争议。因场地权属不清、权利存在瑕疵或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被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合理认可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原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评分项/6冷库储藏能力情况/(二)评分依据:“2.若为租赁冷库同时提供①出租方出租冷库的自有产权证明(需为投标单位的自有产权)……”,更正为:“2.若为租赁冷库同时提供①出租方出租冷库的自有产权证明(需为出租方的自有产权)……”。
3.原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评分项/9专业团队实力/(一)评审内容中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有关评价机构或人社部备案的用人单位)颁发的”,均更正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在人社部备案的有关评价机构或人社部备案的用人单位)颁发的”。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2、投标***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贺警官/0755-****0629
2.招标机构
名 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中心(靠近北门)
监督举报:0755-****9803、0755-****9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岚婷/张挺/黎秋君
项目咨询:0755-****1995、0755-****9026
投标报名:0755-****1111(总机)
4.***网址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http://****.com:8081/
***网 http://****.uho.cn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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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684/7ByCOaEBLRKCxEZf4PG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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