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税务系统政府采购需求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政府采购专项制度的通知》(赣税函〔2022〕2号)要求,现将审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兴国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兴国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主要为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兴国县税务局主办公区食堂和3个农村税务分局食堂所需,包括但不限于调味品、粮食及食用油类,肉类,奶制品类,蔬菜水果类,水产品类,副食品类等其他类食材,含相应配送。采购的具体数量根据主办公区职工食堂和3个农村税务分局就餐人数而定。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兴国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156万元,一采一年。采购事宜具体详情见附件。
三、公示期
公示时间共3个工作日,2026年9月2日至9月4日。
四、反馈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97-***3309;
需求部门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97-***1720;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97-***7973。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兴国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需求.pdf
国家税务总局兴国县税务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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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6517/kZCPYaABMqitpwL59VL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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