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定点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DFZW26-212
四、 采购内容:
本项目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学涛、王磊、张文杰
联系电话: 0411-****0189-8003
传真: /
地址: ****路****、7号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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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604/PgZRe6ABLRKCxEZfIbb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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