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招标外包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食堂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14小时前拟建项目贵州 - 黔南州 - 龙里县 关注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对龙里县新坪风电场(变更)、龙里县龙山风电场(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30750854-***8920

传真:0854-***30750854-***8920

通讯地址:****路****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中心****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8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龙里县新坪风电场(变更)

龙里县-醒狮镇、洗马镇

中广核贵州龙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原项目于2025年11月19日取得环评批复(黔南环审〔2025〕298号),位于龙里县醒狮镇、洗马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1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75MW,采用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谷龙22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采用电缆直埋+架空线的敷设方式,全长28.93km,****路****.42km、****路****.51km,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制定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监控计划,防止因施工方式不当破坏环境。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面积,减少临时占地。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到非施工区域活动。施工车辆必须沿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不得随意越界行驶。施工区、直埋电缆区、***平台、弃渣场、塔基及箱变进行表土剥离,各开挖面和占地区域表土剥离后,进行分层开挖后分层堆放在弃渣场尾部,***网苫盖,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施工营地及牵张场地等临时占地按原土层顺序回填。做好场内公路、施工生产设施、坡面工程等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措施。风电机组基础、箱式变电站基础施工开挖土料、石料就近集中堆放,以利于回填,多余的表土和废弃土石方置于附近设置的弃渣场,弃渣场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林地灌木集中路段施工,各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火灾的发生。施工过程中,对物料堆放场应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应采取遮挡措施,尽量避免施工期对植被植物的影响。临时公路施工应编制雨季施工实施计划,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避免污染水体。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植被恢复,边平整,边复耕。

严格控制弃渣场占地范围,渣场内部表土与废弃土石方分开堆存,弃渣场下游建设拦渣坝,上游及两侧设截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墙身预留伸缩缝与塞封,接缝平直,塞缝严密,保证泄水孔排水通畅。渣场内的表层土剥离后单独堆存在各弃渣场库尾,并用填土麻袋挡墙拦挡。堆渣前在弃渣场出口设挡渣墙,在弃渣场外围设截水沟,在截水沟出口设置沉沙池。堆渣过程中应分层堆放,层层压实,合理确定坡度。堆渣完毕后利用表土对渣面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

施工(检修)道路合理选线,尽可能利用现有乡村道路进行改造,优先选择原有机耕道路或空旷、地表植被稀少的地段。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用的土地范围内,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渣的临时堆放,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减少区域水土流失,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严格控制集电线路用地及开挖范围,不得越界施工。施工前对直埋电缆线路开挖范围内的表土剥离堆放在作业场地电缆沟一侧,沿线及周边采用草袋土临时挡墙拦挡。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堆土点和开挖沟槽边坡,采取排水措施,在临时堆放点的周围用草袋装土筑坎进行临时拦挡,表土堆放区顶部用塑料薄膜覆盖,避免雨水直接冲刷表土,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后期的生态恢复。施工完毕后对电缆沟施工扰动未占压裸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

加强动植物保护,培训施工和管理人员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知识,提高施工和管理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加大对栖息地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过程,尽量减少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减少在非施工区的人为干扰、污染与环境破坏,合理安排设施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和强度,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保护现有自然植被,恢复因工程施工破坏的施工区周围植被,通过植树造林,尽快恢复工程临时占用的林地。严禁人为捕获野生动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开挖集中工区、施工公路洒水抑尘。采用散装水泥罐运输,水泥存***网,运输和装卸过程采用全过程封闭。施工期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96)等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混凝土拌合系统区设置沉淀池(一用一备),混凝土拌合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拌合、场地洒水抑尘。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项目周边农地农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规范施工操作,减少人为噪声。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经过居民点附近路段时,限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设置5个弃渣场,设置截、排水沟,弃渣场排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避免施工期和营运期流失的泥沙随排水沟中的径流直接排入地表水,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分别就近运至项目所设置弃渣场堆存。剥离的表层植被及表土资源,就近堆存在表层植被及表土堆存区域,用编织袋装土垒筑临时挡墙,施工期结束后,回用于覆土。生活垃圾采取定点桶装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机械定期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给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在距***网围挡,严禁施工活动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优化施工工艺,减少现场施工时间和工作量、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大气、废水、噪声防治措施,将项目施工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降至最低。

7.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施工作业,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占地范围。工场地开挖表层土壤,为防止剥离表土受雨水冲刷产生水土流失,表土堆存的外边坡坡脚采用土袋(编织袋装)拦挡,坡面用草袋覆盖,用于土地复垦绿化覆土。

基础开挖应尽量使用人工开挖为主小型便携式机械开挖为辅的方式,控制施工开挖量,减少对占地周围植被的破坏。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大气、废水、噪声防治措施,将项目施工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降至最低。

8.林地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占用生态公益林;在林区内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除征地范围外不再另行增加临时堆场。对于占地范围内的林木砍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林木砍伐相关手续,并缴纳林木砍伐补偿费用。在林区内施工时,应尽量避开砍伐乔、灌木,并严格控制砍伐范围。基础开挖应尽量使用人工开挖为主小型便携式机械开挖为辅的方式,控制施工开挖量,减少对占地周围植被的破坏。施工时应尽量维护自然地形、地貌,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尽可能少开挖土方量。对个别开挖量较大的,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堆放弃土、弃渣,尽可能少地破坏周围的原始植被。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大气、废水、噪声防治措施,将项目施工对林地的影响降至最低。

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

严控地表扰动范围,施工前划定明确施工边界,禁止超出边界施工,尽量保留施工区域周边原生植被;禁止占用水源涵养林、破坏水源涵养植被;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等;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覆土复绿,恢复地表植被覆盖度。加强施工区作业管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布置施工营地、生产场地,禁止布置产生废污水设施,建设完备的截排水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大气、废水、噪声防治措施,将项目施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风电场建成后,禁止随意砍伐破坏植被,对于风机基座周围植被的恢复,风机竖立后,在基座周围进行绿化覆盖,植被选用当地物种,以补偿工程建设引起的植被损失生物量。风电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夜间灯光投射,减少对兽类惊扰。加强防火,保护风电场周边乔木林地、灌木林地、灌丛、草丛等植被,保护动物的生存环境,加强员工宣传教育,严禁捕猎、惊扰野生动物。项目运营期应设立鸟类保护、救护管理制度,遇到受伤的鸟类应及时开展救护。加强工作人员环保教育,增强保护候鸟意识,禁止捕猎候鸟、捡取鸟蛋、破坏候鸟栖息地等行为。控制巡检路线,严禁巡检车辆和人员越界进入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在敏感区内丢弃。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风电场建成投入运营后,项目自身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巡查道路每天会有少量车辆通行,产生的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经区内植被吸附。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后不单独设置管理生活区,管理人员依托谷龙220kV升压站,管理人员生活污废水依托谷龙220kV升压站设施收集和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营运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运行期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在其中风机周边加强绿化,将风机噪声影响减少到最低,防止扰民。加强检修道路的维护,加强车辆维修保养、途经居民点附近路段时禁鸣。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后不单独设置管理生活区,管理人员依托谷龙220kV升压站,生活垃圾依托谷龙220kV升压站设施收集和处理。风机叶片维护及更换会产生少量的废旧零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谷龙220kV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风机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废电容器等事故状态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三)退役期

拆除的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按照《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和《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置。拆除硬化地面基础,对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不能再利用的构(建)筑物应进行拆除,对场地进行平整并覆土进行生态恢复,防止产生扬尘和土壤侵蚀;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对于原有绿化用地应保留;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送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妥善堆存。风电场服务期满后,企业须严格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无遗留环保问题。

2

龙里县龙山风电场(变更)

龙里县-醒狮镇、洗马镇

中广核贵州龙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贵州水陆源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项目,原项目位于谷脚镇、冠山街道,已于2025年11月取得《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龙里县龙山风电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的批复》(黔南环审〔2025〕287号),目前尚未开工建设。本次拟将建设地点由龙里县谷脚镇、冠山街道调整至龙里县醒狮镇、洗马镇,装机规模仍为12台,总装机容量为75MW。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监控计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面积,减少临时占地,标明施工活动区,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到非施工区域活动。施工车辆必须沿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不得随意越界行驶。施工区、直埋电缆区、***平台、弃渣场、塔基及箱变进行表土剥离,采取表土保护措施,各开挖面和占地区域表土剥离后,进行分层开挖后分层堆放在弃渣场尾部,***网苫盖,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施工营地、***平台等临时占地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后期植被恢复。做好场内公路、施工生产设施、坡面工程等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措施。风电机组基础、箱式变电站基础施工开挖土料、石料就近集中堆放,多余的表土和废弃土石方置于附近设置的弃渣场。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对征占土地应按相关手续办理征地手续并获得相应批复文件后开展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在林地灌木集中路段施工,各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火灾的发生。施工期临时设施用地尽量选择在征地范围内,因道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均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对物料堆放场应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应采取遮挡措施,尽量避免施工期对植被植物的影响。临时公路施工应编制雨季施工实施计划,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避免污染水体。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植被恢复,边平整,边复耕。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在开挖集中工区、施工公路等地非雨日洒水以减少扬尘;运输车辆必须密封或加盖防尘布,确保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有施工营地,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项目周边农肥,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等,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先进噪声设备,做到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运输车辆通过附近居民等敏感点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施工期产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设置4处弃渣场,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分别就近运至项目所设置弃渣场堆存。剥离的表层植被及表土资源,就近堆存在表层植被及表土堆存区域,并采用编织袋装土垒筑临时挡墙的方式,在施工期结束后,回用于覆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食堂隔油池会清掏出少量的油污泥采取定点桶装收集、定期清运生活垃圾至附近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机械定期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谷龙220kV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贮存设施运行期间,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6.弃渣场的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弃渣场占地范围,渣场内的表层土剥离后单独堆存在各弃渣场库尾,并设置截排、水沟,堆土过程中,应分层堆放,层层压实,合理确定坡度。弃渣结束后,应及时对弃渣场进行土地整治、全面撒播草种进行生态修复。

7.集电线路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集电线路用地及开挖范围,不得越界施工。施工完毕后对电缆沟施工扰动未占压裸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全面撒播草种,进行植被恢复。

8.动植物保护措施

加强国家、省有关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施工和管理人员相关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知识。严禁人为捕获蛇类、蛙类等贵州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必要时设立鸟类救护室,对受伤鸟类实施救护。

9.对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针对施工时临近水源保护区的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临近水源保护区的施工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避免水土流失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

10.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占用公益林。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除征地范围外不再另行增加临时堆场。占地范围内的林木砍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林木砍伐相关手续。基础开挖尽量控制施工开挖量,减少对占地周围植被的破坏。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风电场建成后,禁止随意砍伐破坏植被,对于风机基座周围植被的恢复,优先选用当地物种。风电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夜间灯光投射,减少对兽类惊扰影响。

2.大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风电场建成投入运营后,项目无大气、水污染物产生,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营运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运行期应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减小风机产生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风电场产生的废电容器、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至谷龙220kV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退役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役期满后拆除的风力发电机组等固体废物,严格按照《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和《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拆除硬化地面基础,并对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同时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对土地的扰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送当地指定建筑垃圾堆场妥善堆存。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风机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废电容器等事故状态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5650/QEfIs6ABni4p5U9XiWpJ.html

贵州食堂招标
贵阳市食堂招标
六盘水市食堂招标
遵义市食堂招标
安顺市食堂招标
毕节市食堂招标
铜仁市食堂招标
黔西南州食堂招标
黔东南州食堂招标
黔南州食堂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