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采购因公临时赴美国、越南团组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因公临时赴美国、越南团组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项目最高限价:384419元人民币(赴美国最高301103元人民币;赴越南最高83316元人民币)
二、服务内容
(一)工作内容
1.为团组提供国际航班、车辆使用、住宿、餐饮、保险等服务项目。
2.协助团组做好国外政府、企业、协会等机构的联络、协调及保障等工作。
3.提供签证政策、目的地安全、外汇兑换、协助办理签证等服务。
4.协助做好回国后票据收集整理和报销工作。
5.其他相关的团组出行配套服务工作。
(二)服务标准
按照《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外事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行〔2014〕17号)和《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外事办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行〔2017〕12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由报价得分、技术得分和商务能力得分三项加总构成,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仍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仍相同的,由评审组协商确定。评审组推荐总分排名第一位的为本项目服务供应商。评分办法如下:
1.报价得分(20分)。分数计算为(基准价÷参选单位报价)×20,最高不超过20分。参选报价超出384419元人民币(赴美国最高301103元人民币;赴越南最高83316元人民币)最高限价的,按作废处理。
2.技术得分(20分)
提供项目服务方案(方案完善可行,团队人员配置及分工完整合理,应急处置预案考虑周全、具备可操作性)。(扣分因素:境外安全保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容缺失或过于简单扣1-3 分;行程方案未结合出访任务,境外活动安排表述模糊扣1-3 分;经费测算、费用管控方案不完善,不符合因公出国经费管理规定扣3—5分;境外食宿、交通、保险等配套服务方案过于简略,责任划分不清:扣1-3分)。
3.商务能力得分(60分)
(1)营业年限(10分)。正式成立并营业2年以下得3分,2年以上(含2年)至5年得7分,5年以上(含5年)得10分。
(2)项目团队人员(10分)。供应商承诺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人员配置并分工明确,10人及以上得10分,7—9人得6分,4—6人得3分,少于4人不得分。注:1.项目团队人员配置并分工明确(为保障服务质量,同一人员不重复加分,保证一人一岗);2.供应商为项目人员缴纳社保证明(2026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须覆盖项目负责人;提供不全不得分。
(3)其他团队成员(5分)。针对本项目的翻译人员(英语)技术能力资质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5分)。每提供一个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得1分;每提供一个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得1.5分;每提供一个专业翻译证书2.5分。同一人员按最高等级证书计分一次。满分5分。
(4)业绩分(15分)。供应商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与本项目类似服务项目业绩,厅级及以上出访,每提供一次得3分;厅级以下出访,每提供一次得1分。满分15分。(注:1.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2.同类项目指因公出国第三方服务或国际会议类项目;3.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的资料)。
(5)资源对接能力(14分)。具备美国、越南协会或企业资源对接能力证明(6分),每提供1个得1分(同一个国家最多提供3个,多提不加分);具备美国、越南政府单位对接能力证明(8分),每提供1个得2分(同一个国家最多提供2个,多提不加分)。(提供可对接美国、越南资源的承诺书及国外资源简介、联系方式等资料)。
(6)满意度评价材料(6分)。供应商提供以往用户满意度评价资料,服务用户对供应商评价意见为“优”或“满意”或“感谢”或“奖项”等类似评价的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的资料)
四、需提供资料
1.分别编制赴美国团组(3 人,5 天)、越南团组(3 人,4 天)拟出行工作方案(包含行程安排、境外拜访对接资源等内容)、费用预算表、企业简介、2023年1月1日以来出国组团相关业绩证明等材料。
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证明材料。有效期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无财务报告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具备组团赴美国、越南项目所需服务能力的承诺函或佐证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自 2026 年 1 月起任意 1 个月的纳税凭证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交有效免税证明文件);提供自 2026 年 1 月起任意 1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社保的提交有效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比选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报名企业自行拟定)。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失信名单,将不予受理报名,由此产生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承诺由报名企业自行拟定)。
五、公告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18:00。
六、资料提交
拟报名企业须同步提交电子版 PDF 扫描件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报名材料须由企业自行规范编制封面、目录及页码,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统一装订成册并密封。收件地址:兴义市桔山大道鑫****楼。
备注:(1)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复印件须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加盖公章。(2)材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不予接收。(3)提交材料仅用于本次比选评审,不予退还。
七、比选评审
参选单位达到3家及以上,按程序开展比选评审工作。若有效参选单位不足 3 家,延长比选公告公示期,继续征集参选单位;延期后仍不足 3 家的,由局机关研究确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比选。
1.评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已有效提交参选文件的企业。
2.评审地点:兴义市桔山大道鑫****楼会议室。
3.结果公示:***网进行公示。
4.本次比选由黔西南州商务局组建评审组开展评审,按照比选方案独立打分、择优确定中选单位。评审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参选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本次比选接受监督,参选单位如有异议可实名反映。监督投诉电话:0859-***9229。评审过程做好记录,相关资料统一归档留存。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59-***6546。
附件:1.厅级人员费用报价表(单人)
2.厅级以下人员费用报价表(单人)
黔西南州商务局
2026年9月17日
附件1
厅级人员费用报价表(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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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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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
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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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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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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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段 |
机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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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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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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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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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间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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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段机票费(公务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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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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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签 费用 |
签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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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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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厅级以下人员费用报价表(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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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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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
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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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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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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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段 |
机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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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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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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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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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间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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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段机票费(经济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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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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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签 费用 |
签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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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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