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监狱2026年第四季度罪犯食堂副食品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城监狱2026年第四季度罪犯食堂副食品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73-2641GNAHHWGK228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12日
开启日期:2026年9月1日9时30分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安徽冉琪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185125.3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安徽舒浣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189443.41元
公示期: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路****号****中心,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1****9028。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城监狱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路****号
联系人:张礼军
电话:189****9220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路****号****中心(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角)
联系人:张继雨、杨君
电话:0551-****8435、181****9028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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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538/mzt1W6ABni4p5U9X2jU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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