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1商务技术部分评审规则中的第三条仓储及加工车间要求“2.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自有净菜加工车间,拥有完整的运营管理权限与场地使用权,切配间须满足食材清洗、分拣、切配、分装等食品加工合规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具备净菜加工车间,拥有完整运营管理权限及场地使用权(自有、租赁、合作场地均可,提供产权证明 / 有效租赁合同 / 场地使用协议佐证),车间切配区域满足食材清洗、分拣、切配、分装等食品加工合规要求的,得 1 分;不满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标段1商务技术部分评审规则中的第三条仓储及加工车间要求中的“备注2.净菜加工车间场地使用权(场地使用权须在公告发布之前。)”修改为“备注2.投标人拥有完整运营管理权限及场地使用权(自有、租赁、合作场地均可,提供产权证明 / 有效租赁合同 / 场地使用协议佐证须在公告发布之前。)”
因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调整,开标时间由2026.9.9上午9点修改为2026.9.12上午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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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538/NVEhHqEBni4p5U9XGU8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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