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HY[2026]066
二、项目名称:****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A包
供应商名称:贵池区鲜恒鲜肉店(个体工商户)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殷汇村四组
成交折扣率:94%
B包
供应商名称:贵池区六叔蔬菜批发部(个体工商户)
供应商地址:贵池区殷汇镇农贸市场
成交折扣率:95.5%
C包
供应商名称:平天湖风景区颖彦超市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中奥同晖御湖宸院B1幢104
成交折扣率:94%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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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项目名称:****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为肉及肉制品类等食堂的原材料配送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7月30日止。 服务标准:1.本项目供应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2.严禁提供以下原材料:(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中文标识及原材料说明的预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违法添加非食品原材料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5)违反《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食品;(6)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3.如因所供应原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或其他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处理。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等原因,造成采购人无法继续履约的,在结清已供货货款后,合同即自动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包 项目名称:****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为蔬菜类、水产类、禽蛋类等食堂的原材料配送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7月30日止。 服务标准:1.本项目供应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2.严禁提供以下原材料:(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中文标识及原材料说明的预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违法添加非食品原材料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5)违反《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食品;(6)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3.如因所供应原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或其他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处理。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等原因,造成采购人无法继续履约的,在结清已供货货款后,合同即自动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C包 项目名称:****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为冷冻品类、粮油、调味品及干杂类食材、水果类、餐点、豆制品类、面粉及面制品类等食堂的原材料配送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7月30日止。 服务标准:1.本项目供应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2.严禁提供以下原材料:(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中文标识及原材料说明的预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违法添加非食品原材料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5)违反《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食品;(6)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3.如因所供应原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或其他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处理。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等原因,造成采购人无法继续履约的,在结清已供货货款后,合同即自动解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学校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
联系方式:潘主席139****5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池州市汇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长江北路与清风西路恒泰都市华庭17幢2901室
联系方式:0566-***7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莹
电 话:0566-***7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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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538/3BQw5qABLRKCxEZfyKn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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