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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2026-09-03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江苏 - 苏州市 - 张家港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张家港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预算 780万
省份/直辖市 江苏 所属地区 苏州市 - 张家港市
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公安局 项目联系方式 陈庞虎 0512-****0072
更多联系方式 张皓彦 134****7219 曹明 137****9350 李永杰 139****9989 更多联系方式(9个)
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袁敏珠 0512-****8805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张家港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2026年09月03日 12: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张家港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
行政区域 张家港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12: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平台(网址:https://****.cn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13:30
开标地点 C0811开标室
预算金额 ¥7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敏珠
项目联系电话 0512-****8805
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道****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2-****0067
代理机构名称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路****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袁敏珠

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JSZC-320582-HYJS-G2026-0011 招标项目的潜在***平台(网址:https://****.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24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HYJS-G2026-0011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780.000000万元(采购包1:300.000000万元;采购包2:280.000000万元;采购包3: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80万元(采购包1:300万元;采购包2:280万元;采购包3:200万元) 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标的****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包1)、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包2)、张家港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包3)的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家禽类、蛋类、豆制品类、干货类、杂货类、冰冻品类、面点制品类的供货及配送服务(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采购包2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采购包3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平台(网址:https://****.cn

方式: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9-24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平台(网址:https://****.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招标文件的实质性***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三)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其他注意事项: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中心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路****号****中心****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gov.cn)。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3811025-****3812153****2027153****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182****29500512-****0854;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招标文件的实质性***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道****号

联系人:陈庞虎

联系电话:5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路****号

联系人:刘羿

联系电话:0512-****8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羿

电话:0512-****8805


附件:JSZC-320582-HYJS-G2026-0011采购文件.doc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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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537/9DyJZaABni4p5U9XBdB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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