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配套商业项目环境氛围提升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场配套商业项目环境氛围提升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公服文汇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公服文汇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 2.1.2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6745.16㎡,总建筑面积7056.4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72.34㎡,地下建筑面积5584.11㎡,主要建设商业、地库、附属用房等。 主要建设内容:地下室及首层商业空间环境氛围提升,使用面积约2674㎡。具体以实际要求为准。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工程全部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招标范围:(1)餐厅专项以及室内重点区域环境氛围提升设计(含餐厅专项空间):在原有设计界面基础上的场内软装体现,主要是指在契合项目前提下通过艺术装置设计、特色场景打造、环境氛围营造等方法对室内重点区域进行整体的环境氛围提升设计工作,共计约2674㎡。其中餐厅专项空间环境氛围提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餐厅(含外摆空间)、店铺门头要求、形象设计要求、橱窗等专项氛围提升,软装部分设计工作。 (2)****广场景观或场景打造:在原有设计界面基础上的场内软装体现,通过不限于打造重点艺术装饰或区域场景打****广场环境氛围,点位约3处。 (3)家具选型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原有设计界面的场内软装优化建议等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服务要求:①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②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③达到河北雄安新区及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业主方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中标单位数量:1家。 2.6投资类型:企业投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或合同承包范围内含环境氛围提升类项目方案设计业绩。注:环境氛围提升类项目方案设计业绩是指包含但不限于品牌设计、创意设计、推广、软装设计、软装、改造方案设计、精装设计、美陈、商业包装、标识设计、导视系统、文化氛围提升、策展、布展、展览展陈、氛围提升、氛围营造、氛围设计、室内设计优化、环境艺术设计等任一类似内容的环境氛围提升类项目方案设计。
3.1.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人,须具备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注:①设计负责人是指负责统筹和协调项目环境氛围提升方案设计的总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②工作经验年限以毕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进行计算,若提供多个毕业(学历)证书的,工作年限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进行评审。
3.1.4财务要求:/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7其他要求:接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u.投标人被“***平台”网站(****.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w.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L项修改为本条);x.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⑤项修改为本条);y.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p项修改为本条);z.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r项修改为本条);aa.以上t、u、v、w、x、y、z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z条要求为准;ab.***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联合体(含牵头人)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分工按照以下原则:全部环境氛围提升方案设计工作由1个联合体成员承担,除环境氛围提升方案设计工作外剩余全部设计工作(含施工图设计)由另1个联合体成员承担; b.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承担施工图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1)项要求; c.本项目负责环境氛围提升方案设计工作的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要求; 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16 23:59至2026-10-12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平台”(网址: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平台”***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移动数字证书(CA)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方式:各投标人应在***平台递交由“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的加密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开标方式:(1)投标人登***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进入项目工作台,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远程开标系统。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招标文件导入。 (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投标人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平台、***平台、***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联系人:李猛、刘涛、王林电话:0312***9973+分机号(8000)提交地点:***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雄安公服文汇置业有限公司
电话:0312-***6110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对围串标行为自动预警,如发现投标人存在: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传文件IP地址一致、MAC地址一致、造价锁号一致、文件下载联系人或电话一致等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在该标段内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在清标评审中按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招标采购活动。一、递交投标文件1、***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建议投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2、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投标失败。3、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投标格式、变更澄清要求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格式内容和印章签名无误。二、开标(一)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人须登***平台-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进入项目】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开标大厅】进入)。(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1、建议使用Edge、google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CA)能正常使用,***网站首页客服电话。2.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CA)和电脑,***网络顺畅,***网络环境(上传文件IP地址一致的将被视为串通投标)。三、评***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四、***平台使用服务、供应商审核、CA办理的客服联系方式详见****.cn首页中联系客服栏目的公示信息。五、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联系人:李猛、刘涛、王林电话:0312***9973+分机号(8000)提交地点:***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5、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河北雄安公服文汇置业有限公司电话:0312-***6110电子邮箱:/。
1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雄安公服文汇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路****号 | 地址: | ****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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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经理 |
项目负责人: | 李猛、刘涛、王林 |
| 电话: |
0312-***680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9973+分机号(8000)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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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8****@****.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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