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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苑街道城管执法辅助中队(含南苑执法中队)供餐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30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江苏 - 南京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南苑街道城管执法辅助中队(含南苑执法中队)供餐项目
项目预算 110万
省份/直辖市 江苏 所属地区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项目联系方式 袁老师 025-****2041
更多联系方式 惠科 181****8796 袁幸 137****0597 025-****2042 更多联系方式(5个)
代理机构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周工 025-****6320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城管执法辅助中队(****苑执法中队)供餐项目 JSZC-320105-JSDY-G2026-0023 招标项***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22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5-JSDY-G2026-0023

项目名称:****城管执法辅助中队(****苑执法中队)供餐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单价限价:35元/人/餐(供应商按照单价进行报价,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城管执法辅助中队(****苑执法中队)提供工作午餐和晚餐。本次采购要求有: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服务人员的招聘和管理、食堂日常运作和管理、伙食所需原材料采购。(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目录三-2、)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公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公章)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査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2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目录三-2、),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网”(www.****.gov.cn)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苑街道办事处(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路****号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5-****2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路****号****楼

联系人:周工、祝工

联系电话:025-****6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祝工

电话:025-****6320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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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478/nBeU8aABLRKCxEZf9R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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