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TZCS-G-F-260261
二、项目名称:2026年至2027年度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及消耗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米、面、油等供应及配送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包头市国纳贸易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路****号****城 | 综合评分法 | 否 | 下浮:9.00% | 84.28 |
合同包2(蔬菜、副食、调料、蛋类、物耗等供应及配送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内蒙古玉泽丰商贸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路**** 号街坊16-4 | 综合评分法 | 否 | 下浮:16.00% | 85.30 |
合同包3(肉类、冻货等供应及配送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内蒙古晟世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九原区萨如拉街道第一居委会六区11排1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下浮:15.00% | 85.0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米、面、油等供应及配送服务):
服务类(包头市国纳贸易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C23130200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米、面、油等供应及配送服务 | 招标文件所示的全部服务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所示的全部服务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招标文件所示的全部服务标准 | 240,000.0000 |
合同包2(蔬菜、副食、调料、蛋类、物耗等供应及配送服务):
服务类(内蒙古玉泽丰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2-1 | C23130200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蔬菜、副食、调料、蛋类、物耗等供应及配送服务 | 蔬菜、副食、调料、蛋类、物耗等供应及配送服务 | 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应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投标人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 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 )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供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蔬菜、水果、水产品在运行配送过程中必须保证新鲜, 肉禽类须为当天现杀肉。肉类食品必须有相对应的检疫检测报告。淡水鱼类必须是活的,商品的数质量情况由我方确认, 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应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投标人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 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2 )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供的商品必须保证质量,蔬菜、水果、水产品在运行配送过程中必须保证新鲜, 肉禽类须为当天现杀肉。肉类食品必须有相对应的检疫检测报告。淡水鱼类必须是活的,商品的数质量情况由我方确认, 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 | 840,000.0000 |
合同包3(肉类、冻货等供应及配送服务):
服务类(内蒙古晟世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3-1 | C23130100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肉类、冻货等供应及配送服务 | ⾁类、冻货等供应及配送服务 | 提供的⻝材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 ⾃合同签订之⽇起⼀年 | 符合行业标准,符合招标人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项服务标准 | 1,32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温*(采购人代表)、王**、杨**、李*、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中标金额×1.5%收取,不足1万按1万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米、面、油等供应及配送服务):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蔬菜、副食、调料、蛋类、物耗等供应及配送服务): 1.2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肉类、冻货等供应及配送服务): 1.9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市第八十一中学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472-***5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幸****楼
联系方式:189****6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9****6334
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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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473/Eg1drqABLRKCxEZf5LS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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