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7052026000101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绵阳市二龙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绵****路****号 | 1,800,000.00元 | 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百分比):85% | 96.2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绵阳市二龙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每期合同届满前,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该期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据此单方决定是否与供应商续签下一期合同,续签次数累计不超过两次。若采购人决定不予续签,本合同自期满之日起自动终止,采购人无需就此向供应商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巧玉(采购人代表)、刘冬梅、焦转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下浮20%计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机构。户名:四川联硕博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30841230910020115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城新区支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49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
地址:绵****路****号
联系方式:0816-***0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联硕博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街****号
联系方式:186****6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黎明
电话:186****6803
四川联硕博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3日
相关附件:
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N510705202600010120260819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绵阳市二龙商贸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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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449/uTwcZaABni4p5U9Xzr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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