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主体班(委培班)培训业务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项目(2026-2029年)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GK-202608200006-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非主体班(委培班)培训业务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项目(2026-2029年)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中共长沙县委党校 采购人地址: 长沙县榔梨镇大园社区龙华路 供应商(乙方): 湖南先进制造业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中心(****城)1402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99999350元,单价优惠率为0.09%。
1.服务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非主体班(委培班)培训及配套服务、基本培训保障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化运营等核心板块,及党校交办的其他配合事项,所有服务均需遵循“党校主管+企业主营”的一体化运营模式,做到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非主体班(委培班)培训及配套服务 1.培训合作与业务拓展服务 (1)主动配合甲方开展对外培训业务对接、跨区域党校合作、政企校培训合作洽谈; (2)建立常态化客户维护机制,定期回访合作单位,收集培训需求与服务反馈; (3)持续优化非主体班(委培班)培训业务拓展渠道,保障培训业务稳定增长。 2.教务与教学辅助服务 (1)配备专职教务助理团队,全程协助甲方完成非主体班(委培班)培训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学流程编排、学员分班与学籍管理; (2)负责培训资料印制、课件整理、教学设备调试、学员考勤与课堂秩序维护; (3)确保教学各环节规范高效,设备调试零失误、资料准备零遗漏。 3.现场教学组织与安全保障 (1)统一组织学员赴现场教学点开展实践教学,提前勘察路线、对接教学点、安排交通与后勤; (2)配备专职安全保障人员,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按需求联系配备相关医务人员; (3)全程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范交通、人身等各类安全风险,保障现场教学有序安全。 4.培训经费与管理服务 (1)全额承担非主体班(委培班)培训业务的市场拓展费、专家授课费、班级管理费、资料费、现场教学交通费等全部运营成本; (2)建立规范经费台账,做到账实相符、票据齐全,接受党校全程监督核查,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 5.考察团队接待服务 (1)为外来考察学习团队提供标准化全流程接待服务,包含行程规划、场地安排、讲解服务、后勤保障、会务配合等; (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展现党校良好形象,提升接待服务满意度。 6.重大会议服务保障 (1)高标准承接县党代会、“两会”、全县工作会议等重大政务会议保障任务; (2)负责会场布置、设备运维、席位安排、茶水服务、秩序维护、应急保障等全流程工作; (3)人员配备满足实际需求,确保重大会议零失误、零差错,保障会议顺利召开。 7.培训宣传与品牌推广 (1)成立专职宣传推广团队,在甲方统筹指导下开展培训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工作; (2)整合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制作党校培训宣传资料(含宣传片、宣传册、海报、推文等),塑造党校专业、优质的培训品牌形象; (3)及时宣传党校培训成果、特色课程、优秀师资及典型案例,扩大党校培训影响力; (4)对接主流媒体、***平台及合作单位,开展联合宣传,拓展培训品牌传播渠道;建立培训品牌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处理相关舆情信息,维护党校品牌形象。 8.培训定价管理 (1)非主体班(委培班)培训定价实行党校备案审批制,乙方结合培训成本、市场行情、课程等级制定定价方案,包含基础培训费、课程定制费、现场教学费、会务配套费、餐饮住宿费等明细单价及组合套餐价格; (2)定价方案需明确定价依据、价格调整机制,原则上价格调整周期不低于6个月,调整前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党校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针对政企校合作、批量培训等特殊情况,乙方可制定优惠定价方案,同样需报甲方备案审批; (4)所有培训定价需明码标价,在培训报名处、***平台公示,接受甲方及学员监督,严禁乱收费、变相提价。 (二)基本培训保障服务 乙方无条件、优先保障全县党校基础培训的全部配套需求,全力配合主体班教学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资源预留与保障 (1)根据基础培训计划,提前预留住宿用房、教学场地、会议场馆、文体活动空间等全部资源; (2)配备专属保障团队,做好场地布置、设备调试、会务配合等全流程配套服务,确保基础培训需求优等级满足。 2.餐饮服务保障 (1)餐食供应:精准把控就餐时间,提前做好餐食准备,保障早餐、午餐、晚餐及培训期间茶歇及时供应;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桌餐、自助餐等多种就餐形式和菜品种类; (2)卫生与安全:餐饮区域每日定时清洁、消杀,厨具、餐具按规范清洗、消毒、存放;建立食品留样制度; (3)个性化与应急:针对素食、清真、忌口等特殊饮食需求,提前统计并提供专属餐食安排;制定餐饮服务应急方案,及时处置食材供应中断、设备故障、学员突发饮食不适等情况; (4)服务质量:配备专业、热情的服务人员,做好就餐引导、餐食添补、餐具回收等工作;按要求高标准做好包厢服务接待;主动收集学员意见建议,及时优化菜品与服务。 3.其他要求 针对基础班次不定、人数灵活的特点,建立专项响应机制,全力配合甲方完成基础培训工作。 (三)物业管理服务 为甲方提供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物业管理服务,覆盖甲方所有用地、建筑物、绿化景观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附件),同时负责资产规范运营与管护,物业服务团队不少于68人且满足实际需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保安、保洁、维修维护、会务、餐饮等人员,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如下: 1.环境卫生服务 (1)覆盖范围:校园公共区域、楼栋内部、所有会议培训场地、客房、餐厅、文体场馆等全域空间; (2)服务内容:日常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清运、常态化消杀防疫,客房布草及时更换、餐饮区域每餐清洁消毒; (3)服务标准:全域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消杀防疫记录完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设施设备运维服务 (1)覆盖范围:电梯、水电、消防、空调、热水系统、弱电监控、多媒体音响、LED屏、展厅电子设备、餐饮灶具等全部设施设备; (2)服务内容:日常巡检、定期专业保养、故障及时维修、应急抢修,建立设备运维台账,记录巡检、保养、维修全流程信息; (3)服务标准:建立7×24小时运维响应机制,日常故障1小时内到场处置,水电、消防等紧急故障30分钟内到场;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9%,运维台账可追溯、可核查。 3.委托运营与管护服务 (1)县廉政教育基地展厅:配备专职讲解人员提供定制化讲解服务;负责电子屏、智能展示设备日常运维、课程内容及时更新与维修维护;做好展厅开放管理、秩序维护、环境卫生与消防安全; (2)先进制造业展厅:配备专业讲解人员提供针对性讲解服务;负责展厅展品、设施日常管护与开放运营;配合党校将展厅纳入现场教学点,做好教学配套服务; (3)党校范围内的洗车机、充电桩、文体活动等场地的运营及管护; (4)服务标准:展厅讲解专业准确,设备运行正常,内容更新及时,展厅运营规范有序;其他场地运营规范,管护到位,确保正常运行。 4.安全保卫服务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开展校园不间断巡逻,做好门禁管理、人员与车辆登记; (2)负责消防监控、车辆疏导、校园秩序维护,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 (3)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保障校园人身与财产安全,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绿化养护服务 (1)覆盖范围:校园室外景观及绿化区域,含草坪、乔木、灌木、绿篱、园林小品等; (2)服务内容:定期修剪、浇灌、施肥、病虫害专业防治,绿化垃圾及时清理,开展淤泥清掏、漂浮物打捞; (3)服务标准:绿植长势良好,景观效果整洁美观,病虫害防治及时,绿化完好率不低于98%。 6.校园全域维修维护服务 (1)覆盖范围:党校全部建筑物、绿化景观及所有配套设施设备; (2)服务内容:建筑物主体结构、墙面、地面、门窗等日常巡检与维修;校园路面、广场、步道等室外区域维修维护;绿化配套设施、停车设施等附属设施维修; (3)服务标准:及时处置各类维修问题,做到小修即时完成、大修制定专项方案,确保校园所有设施、场地完好可用。 7.餐饮运营服务 (1)负责松雅餐厅及校内所有餐饮配套区域的日常运营(餐饮服务)、设施维护、卫生保洁、人员管理等全流程工作; (2)餐饮服务人员配备不少于18人且满足培训需求,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着装整洁规范,严格遵守食品操作卫生流程; (3)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留样制度,每餐食品按规定留样并保存不低于48小时,杜绝食品安全事故。 (4)食材由甲方负责管理采购配送。 8.费用承担 (1)全额承担服务期内运营管理区域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通信费等公用事业费用; (2)承担全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零部件更换、专项维保等资产维修费用; (3)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委培班的餐费及其相关人员餐饮等费用; (4)按时足额支付党校场地费用,及其他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费用。 (四)市场化运营服务 1.自主运营管理 (1)在甲方统筹监管下,独立开展会务服务、企业定制培训、行业专题培训、能力提升培训等市场化业务; (2)建立完善运营管理制度、服务标准体系与质量管控流程,保障运营规范化、专业化。 2.业务承接与实施 (1)依法合规承接党建培训、工会活动、老干部学习、行业研修、企业内训等各类培训与会务业务; (2)自主完成合同签订、方案落地、服务执行、成果交付全流程工作; (3)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范,不得承接违规、违法及与党校职能不符的业务。 3.其他要求 (1)乙方使用甲方现有权属资产开展培训与市场化运营,场地相关费用计入运营成本,使用范围包含党校内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等; (2)场地费用标准以甲方委托第三方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费用金额、支付周期、支付方式;年度费用根据乙方年度考核结果调整,考核优秀下浮 5%、合格不调整、不合格上浮 10%; (3)场地费用支付周期为按季度支付,乙方需在每季度首月10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场地费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逾期支付按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4)乙方负责运营范围内资产的日常保管、维护与保值,建立资产台账,每月向甲方报送资产使用及状况报表,定期配合甲方开展资产盘点; (5)不得擅自改造、转租、抵押甲方资产,如需对资产进行合理升级改造,须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改造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改造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改造后资产权属仍归甲方所有。 (五)安全管理要求 (1)乙方须坚持安全第一、规范运营的原则,严格遵守校园安全、消防、治安、食品卫生等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含食品卫生、消防、人身安全等专项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 (3)承担服务期内校园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学员活动安全等全部安全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处置并承担所有损失。 (六)其他配合事项 (1)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专项工作、临时任务及重大活动保障要求,全力配合执行。 (2)按照甲方工作安排,协助完成教学科研辅助、档案整理、数据统计、材料报送等日常工作。 (3)配合甲方开展监督考核、整改落实、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及时整改服务问题,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4)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与培训业务、运营管理、后勤保障、餐饮服务相关的工作任务。 2.人员配置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 4.其他要求4.1总体运营模式 严格实行党校主管、企业主营的“党校+公司”一体化运营模式。甲方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行使统筹管理、监督考核、教学主导权;乙方作为主营单位,全面负责非主体班(委培班)培训业务落地、市场化运营、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及配套服务执行,双方分工明确、协同高效。 4.2经营管理原则 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有经营成本、风险、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开展自主经营业务前,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完成备案后方可实施,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4.3权责范围 (1)甲方权责: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规划、培训资源统筹调配、培训方案设计、师资库建设与管理、精品课程打造、现场教学点开发与维护、品牌对外宣传、培训定价审批、场地使用管理、服务质量监督、履约考核评价等工作,确保培训方向正确、质量达标; (2)乙方权责: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工作标准、服务规范、时间节点与质量要求,提供全流程服务;无条件接受甲方全程监督、定期考核、动态检查、即时整改;负责校园资产日常管护与安全运营,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按时足额支付场地使用相关费用,严格执行经甲方审批的培训定价标准。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付款人:中共长沙县委党校 付款方式:培训服务费用实行按月据实结算,以实际发生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党校月度考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最终结算金额=收费单价×(1-0.09%)×实际培训人次×实际培训天数-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具体扣除明细以双方补充协议为准)×月度考核系数(优秀系数1.0、合格系数0.9、不合格系数0.7)。 2.结算要求 2.1乙方应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服务费用对账单及完整支撑材料,同时提交上月资产使用台账、培训定价执行情况报表。 2.2甲方在收到对账单后,完成核对、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 2.3乙方凭甲方确认的对账单,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并提交至甲方。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先进制造业学院有限责任公司:82010400000501508)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10-01 —— 2029-09-30
五、服务地点中共长沙县委党校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采用一次性整体验收,项目完成后开展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1)考核体系设置 党校对中标人实行“月度考核+年度综合考核”考核体系,考核总分值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0-89分)、不合格(70分以下)三个等级,考核内容覆盖培训服务(含定价执行)、基本培训保障服务、物业管理与资产运营、市场化运营与合规经营、安全管理等全部服内容,各板块考核权重如下:
(2)考核实施流程 ①月度考核:每月党校组织考核小组开展月度考核,结合日常记录、服务成果、台账资料、满意度调查等进行综合评分,出具月度考核资料并反馈投标人; ②年度综合考核:服务期每年度末开展年度考核,汇总全年月度考核结果,结合第三方满意度测评、资产盘点结果、运营整体成效进行综合评分,出具年度考核资料。 (3)考核结果应用 ①月度考核结果作为当月服务费用结算的核心依据,优秀等级全额结算,合格等级按90%结算,不合格等级要求7个工作日内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按70%结算; ②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党校有权约谈投标人负责人并要求制定专项整改方案; ③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党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④考核结果与场地费用挂钩:年度考核优秀的,场地费可享受5%的优惠;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场地费上浮10%。 (4)整改要求 对考核发现的问题,中标人须在党校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扣除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4.1场地使用费用(含客房、会场、会议室、设施设备等的使用费):场地使用年度费用 = 第三方评估机构核定的年度金额×考核调整系数(优秀系数0.95、合格系数1.0、不合格系数1.1);乙方须按补充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场地使用费; 4.2餐费:非主体班(委培班)培训的餐费及其相关人员餐饮等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须按补充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餐费; 乙方每月在提交服务费用对账单的同时,编制《餐费支付明细表》,列明餐费核算依据、明细金额等内容,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甲方审核;乙方按月向党校支付餐费相关费用,与服务费用结算周期保持一致。 4.3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含水电气维保等):乙方按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承担甲方范围内的物业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4.4运营收益与管理按相关文件执行。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其他事宜 3.1本项目服务费用包含项目人员、工资社保、福利补贴、食宿交通、设施设备、耗材物料、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费、利润,并由乙方承担场地使用费、餐费和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服务期内因项目遗漏、需求调整、安全整改、耗材增补、设备维修、餐饮服务优化等产生的所有成本,均由乙方承担。 3.2乙方使用甲方现有权属资产,须按时足额支付场地使用相关费用,承担资产日常管护与保值责任,定期向甲方报送资产状况,确保资产完好;服务期满后,须按合同约定将资产完好移交甲方,移交时由甲方组织进行资产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在规定期限内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3.3乙方所有运营服务活动(含餐饮运营、市场化业务、培训定价执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甲方请示汇报,重要数据定期报送。 3.4服务期内校园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学员活动安全及餐饮运营安全等全部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须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含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处置并承担损失。 3.5服务期内,乙方须根据甲方发展与培训业务需求,持续优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配合甲方完成品牌建设与培训业务拓展工作,按要求调整培训定价方案,确保定价合理、市场竞争力与服务质量相匹配。 3.6乙方须接受党校全程监督、考核体系、动态检查,对考核指出的问题(含餐饮服务、培训定价、资产管护相关问题)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扣除费用直至终止合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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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 附件:物业管理范围及设施设备基本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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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393/WE928KABni4p5U9XsiR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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