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实验小学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大米、食用油)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9-01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202610094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实验小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新起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实验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实验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610094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据实结算、折扣率为90%
合同金额大写:据实结算、折扣率为90%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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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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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南新起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怀化市实验小学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大米、食用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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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合同附件 |
/ |
1批 |
850000元 |
85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6年8月31日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秋季开学前止。
地点:详见合同附件。
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1、合同期内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自发货之日起,按照自然月月结方式结算,第二个月5日前为对账期,15日前付清上月所采购的全部货款。甲方会对每月订单的数量及金额进行审核与审批和结算。
2、因学校食堂经营应上级要求,该资金进入非税,财政下款时间不能确定,给乙方的付款时间需要根据下款时间而定,乙方不得以付款时间为由要求降低服务标准,也不得以因财政下款时间而导致的货款延迟结算向甲方要求违约金和利息。最终付款时间依据财政下款时间后不超过7日内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8月31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实验小学 乙 方:湖南新起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刚 法定代表人:谢海涵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路****号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万佛****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道侗族自治县支行
帐 号:18801901040006876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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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386/szuSXKABni4p5U9Xqpw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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