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溆浦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材集中采购配送(大米、食用油食材集中配送)—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9-22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教育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溆浦岩坨粮油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溆浦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材(粮、油)统一采购配送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溆浦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材集中采购配送(大米、食用油食材集中配送)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6)119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乙方负责按时按质配送粮、油食材到相应学校。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预估金额47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若与招标金额不一致不予调整补偿。
(2)具体标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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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合同金额(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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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溆浦岩坨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
2026年溆浦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材集中采购配送(大米、食用油食材集中配送) |
否 |
详见合同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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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710000.00 |
4710000.00 |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履行期限: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0日。
履行地点:水东、两丫坪、龙潭、桥江、江口片区所有的营养改善计划校。
履行方式:现场履行。
四、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已验收合格食材的完整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单、对应批次检验检疫证明及合法有效发票,提交对应学校及甲方审核。审核通过且县财政将款项实际拨付至学校后,学校再拨付给乙方,合同项下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资金支付以县财政实际拨付为准。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当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财政部门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9月1日
九、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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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溆浦县教育局 |
乙方:溆浦岩坨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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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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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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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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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溆浦县 |
地址:洪江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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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湖南溆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江口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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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82014600000680643 |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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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386/2RGOxqABLRKCxEZf7UQ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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