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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自来桥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026-09-30招标公告-公告其他安徽 - 滁州市 - 明光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安徽 所属地区 滁州市 - 明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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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自来桥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自来桥镇党委政府处置各种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我镇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工作程序,提高居民的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工作任务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3、适用范围

在我镇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自来桥镇位于明光市东南约45千米处,地处两省(安徽、江苏)四县(市、区)交界,东与江苏省盱眙县、安徽省来安县接壤,南与南谯区毗邻,西与张八岭镇相接,北与涧溪镇搭界。镇人民政府距明光市区约45千米,行政区域面积192.4平方千米(另有资料记为205.66平方千米),全镇辖11个行政村,人口3.12万人。地处低山丘陵地带,属典型的江淮分水岭脊背地区,镇内四周环山,属小盆地地形,中部平坦开阔。境内山场较多,宜林山场面积约10万亩(另有资料记为近3万亩)。西连老嘉山,南邻白鹭岛,跃龙湖(分水岭水库)穿镇而过。全镇修建有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10余座,塘坝数百面。气候属亚热带和暖温带过渡地带,年平均气温15.6℃,年平均降水量940毫米,无霜期219天。自来桥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暴雨、干旱、台风等。由于地处江淮分水岭丘陵地区,易旱易涝。暴雨易引发汛情、道路积水和塘坝险情。

三、灾害风险

自然灾害直接威胁自来桥镇11个行政村常住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持续高温少雨天气,导致辖区不少稻田严重缺水;2025年夏季再次遭遇持续高温少雨,全镇累计浇灌农田1.2万亩,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暴雨洪涝也时有发生,2020年入汛以来降雨量较往年同期偏多,防汛形势严峻;台风“巴威”曾导致辖区部分道路积水淤堵。此外,地质灾害方面,全镇存在切坡建房危险点,涉及少量人口,灾害类型以崩塌为主。因此需加强监测,防止灾害发生。

四、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自然灾害,即启动本预案

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某一村行政区域内,紧急转移安置10人以上;倒塌房屋3间以上。或者在全镇行政区域内死亡1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倒塌房屋5间以上。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某一村行政区域内,死亡1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20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间以上。或者在镇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8间以上。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镇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五、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1、镇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

1)组成

镇指挥部:

政 委:刘 凯(党委书记)

指 挥 长:侯东宝(镇长、副书记)

常务指挥长:孙发光(人大主席)

成 员:孙 斌(副书记) 蒯 祥(副书记) 韦 艳(纪检书记) 陈 健(组织委员)

沈 杰(宣传委员) 李 克(武装部长) 苗国川(政法委员) 黄中华(党委委员) 姚春甫(副镇长) 黄红艳(副镇长)

陈 凯(副镇长)

刘道同(二级主任科员)

孙天超(三级主任科员)

刘培广(三级主任科员)

村级:

2)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大自然灾害的救助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上级对我镇重大、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镇政府报告全镇重大、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救灾应急工作事项。

3)各成员单位职责

(1)镇党政办: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和救灾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2)镇民政办:统筹协调灾民救助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提出自然灾害救助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

(3)镇水利站: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防汛排涝和抗旱工作;指导督促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4)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支援应急药品和派出医疗组;组织医护人员赴灾区开展医疗救助。

(5)镇农技站: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6)镇财政所:负责编制镇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7)镇派出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和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镇自规所:负责组织全镇范围内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及防治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顿统计有关灾害数据,会同民政部门核查、评估灾情,提出灾后重建总体调查及治理措施建设。

(9)镇宣传室: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教育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恨不得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0)镇广播站: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组织做好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11)镇统计站: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和灾情统计工作。

2、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镇生产救灾指挥部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生救办”)设在镇民政办,为镇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处置重大、特大的自然灾害时,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将对办公室力量予以加强,在灾情发生时同相关单位联合办公,将指挥部成员单位分为9个工作组分头开展,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组织宣传组

组长由人大主席孙发光、宣传委员沈杰同志担任。成员为吴玉玲、余子琪等。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有关信息。

(2)自然灾害发生后,***网络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救灾工作。当出现灾情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灾情谣言。

(3)宣传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救灾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2)治安保卫组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派出所所长黄中华担任,成员为杨旭、何汪洋、李林辉、李照民及派出所等。

主要职责:

(1)在灾害预报发布后或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灾害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3)医疗救护防疫组

组长由三级主任科员刘培广同志担任,成员为韩健、李杰翠及卫生院等。

主要职责:

(1)在灾害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并组织好15人的医疗救护队随时待命。

(2)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合理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在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的同时,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交通运输组

组长由二级主任科员刘道同、三级主任科员刘培广同志担任,成员为白周、王勇、杨劲松等。

主要职责:

(1)在灾害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灾害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质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5)供电保障组

组长由党委副书记蒯祥、政法委员苗国川同志担任,成员为陶昕、谢飞及供电公司。

(1)在灾害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随时保证线路畅通。

(2)灾害发生后,供电所应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6)物资供应组

组长由副镇长黄红艳同志担任,成员为陈玉露、邵儒汉、张从乐。

主要职责:

(1)在灾害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和落实工作。提供后勤保障防灾救灾所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2)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上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及救援队伍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7)抢险救灾组

组长由武装部长李克、副镇长陈凯同志担任,成员为镇应急救援综合队伍和武装民兵。

主要职责:

(1)在灾害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自然灾害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此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8)人口疏散组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孙斌、纪委委员韦艳同志担任。成员:各村两委负责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在灾害应急期间,负责指导各单位、各村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预定安全区域,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灾害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9)恢复建设组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组织委员陈健、副镇长姚春甫同志担任,成员为高航、梁青。

主要职责: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六、应急准备

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转移安置行动由政府负责和当地村(居)委会负责,在发现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后,及时安排好运输力量,并按指定的路线转移,以保证灾民转移有序、安全。并且做到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灾民得到初步安置后,要登记造册,做好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同时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如火灾、疫病等,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及时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初****中心校,****中心。

2、物资准备

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抢险物资包括抢修水利、道路、电力、通信等设施和抢救伤员药品及其他紧急抢险所需物资,由水利、交通、通信、卫生、电力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援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救助物资等,由民政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3、救灾装备

民政部门应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等设备,确保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需要。

4、人力准备

加强自然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与派出所,镇扑火中队、卫生院、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5、宣传、培训和演练

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每年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作咨询;生产救灾指挥部不定期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救灾应急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确、指挥和响应能力。

七、灾害预警

(1)根据市里各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做好预警信息的预报。

(2)镇政府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及时提出灾情评估意见,向市政府和市有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同时向有关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通报。

(3)镇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预警预报,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八、信息报送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九、应急响应

1、Ⅰ级响应

(一)启动条件

全镇范围内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视为特大自然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⑴因灾死亡5人以上;

⑵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0人以上;

⑶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人以上;

⑷因灾倒塌房屋20间以上。

(二)启动程序

镇生产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三)应急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镇政府向市政府报告情况。

(2)镇领导赴灾区察看灾情、指导救灾工作,慰问灾民。

(3)镇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

(4)镇生救办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7时前向镇领导、镇直有关部门和上级相关部门报送综合情况,及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5)人口疏散及物资供应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抢险救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镇生救办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医疗救护防疫组立即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

(8)恢复建设组及时对受灾群众到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9)组织宣传组负责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0)交通运输组做好市市级以上领导来我镇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镇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接待工作。

(11)申请上级支援、支持。

(四)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副指挥长提出建议,由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常务指挥长决定响应终止。

2、Ⅱ级响应

(一)启动条件

全镇范围内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间以上,20间以下。

(二)启动程序

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常务指挥长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镇生产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生产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三)应急响应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听取灾情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3个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根据情况,镇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4)根据灾区需求和指挥部指示,镇民政办会同镇财政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镇生救办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领导、镇直有关部门和上级相关部门报送信息。

(6)督促灾情发生地政府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和落实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的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的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上级支援支持。

(四)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常务指挥长提出建议,由镇生产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响应终止。

3、Ⅲ级响应

(一)启动条件

全镇范围内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一般自然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20人以上,5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人以上,5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间以上,10间以下。

(二)启动程序

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常务指挥长接到灾情报告后,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三)应急响应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镇生救办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下拨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灾情发生地各村(居)民委员会做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工作应急的各项措施。

(四)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镇生产救灾指挥部常务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这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镇民政办负责审核;涉及汛情和旱情的,由镇水利站负责审核;涉及震情的、涉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城建所负责审查;涉及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数据的,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镇卫生所负责审查。

2、紧急转移

转移安置行动由政府负责和当地村(居)委会负责,在发现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后,及时安排好运输力量,并按指定的路线转移,以保证灾民转移有序、安全。并且做到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灾民得到初步安置后,要登记造册,做好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同时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如火灾、疫病等,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及时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初****中心校,****中心。

3、生活救助

因自然灾害影响,灾区部分困难群众出现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时,镇人民政府及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

十、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1)荒情调查及报告

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困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民政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2)救助方案制定

根据灾情认真制定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本级政府确实难以解决的,应及时申请上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3)救助方案实施

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群众,由地方政府来确认是否需要开仓借粮,如确实需要开仓借粮的,可申请动用市级储备粮。

2、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1)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镇生救办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货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2)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数据。镇政府根据全镇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筹措和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

(3)组织实施

灾区镇人民政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避雨(风)场所

十一、附则

1.本预案由自来桥镇应急办负责管理。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本预案自2026年1月起生效。

序号

组别

组长

成员

1

组织宣传组

孙发光、沈杰

吴玉玲、余子琪、孙检查、张叶蕾、罗寒驰

2

治安保卫组

黄中华

杨旭、何汪洋、李林辉、李照民及派出所

3

医疗救护防疫组

刘培广

韩健、李杰翠、王秀玲、刘迎迎及卫生院。

4

交通运输组

刘道同、刘培广

白周、王勇、杨劲松、赵文彬、李安会、孙达明

5

供电保障组

蒯祥、苗国川

陶昕、谢飞及供电公司

6

物资供应组

黄红艳

陈玉露、邵儒汉、陈俊、沈泽涛、王宦晛、汤卫

7

抢险救灾组

李克、陈凯

镇应急救援综合队伍、民兵武装

8

人口疏散组

孙斌、韦艳

郑茜文、李金鑫、许洁、杨粲、高旭、夏玉杰、何欢、张艳艳、杜燕平、林芬、童玲、庄迓琦及各村两委负责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9

恢复建设组

陈健、姚春甫

高航、梁青、于善明、周贤全、潘忠银、陈如刚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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