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谯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项目概况:由于单位性质不同,每天就餐人员数量无法确定,因此投标人投标时,需慎重考虑报价费率。
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按市场价的费率进行报价,报价费率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的95.00%(百分数后小数点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否则第三位将四舍五入),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等(荤素菜)、蛋类、杂粮、面食、干货、豆制品类、汁酱调味品等(副食品)、水果及乳制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合同有效期内,采购方因客观原因无法持续运营,需要整体停餐,采购方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供应商,采购方按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费用,合同正式提前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7日16点00分
地点:****路****号****楼
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81****@****.com)邮箱或微信(153****0598)或携带上述材料至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处登记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楼会议室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0550-***9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诚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153****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兵、凌云
电话:0550-***9266、15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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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2304/dAb1eqABLRKCxEZfjYl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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