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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评估《宿松县2026“皖美消费乐享宿松”——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执行效果评估报告

2026-10-04招标公告-公告其他安徽 - 安庆市 - 宿松县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安徽 所属地区 安庆市 - 宿松县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省、市关于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消费升级,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宿松县2026“皖美消费 乐享宿松”——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松政办〔2026〕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活动自2026年6月18日启动,至2026年12月12日结束,分六轮发放汽车、普惠、龙虾美食、文旅、家电数码五大类消费券,资金总额300万元。为全面考察《实施方案》的适用性和执行效果,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平台核销数据、走访参与商户、听取消费者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如下。

一、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评估

(一)合法性评估

《实施方案》的制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权限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三方面均达到合法性审查标准。从权限审查来看,《实施方案》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未违法增加有关单位权力或者减少其职责,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从程序审查来看,方案制定过程中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了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履行了决策程序,确保了政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从内容审查来看,《实施方案》未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未违法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消费券资金从各部门2025年“皖美消费·滋味宿松”项目资金结余中安排,资金来源明确、专款专用,未新增财政负担;参与商户实行自愿申报、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主体均可参与,未设置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的内容,未违法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合理性评估

《实施方案》的出台具有必要性和延续性。2025年,我县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开展“徽动消费 乐享宿松”系列促消费活动60余场,发放消费券510万元,兑现以旧换新补贴1100万元,拉动消费1.4亿元,实践证明消费券政策对激发消费潜力作用明显;2026年延续实施并扩大覆盖领域,符合扩大内需战略要求,出台必要、时机合理。从资金结构看,300万元资金分为汽车消费券100万元、龙虾美食消费季专项消费券20万元、普惠消费券80万元、文旅消费券50万元、家电数码消费券50万元,分六轮错峰发放,覆盖大宗消费与日常消费、城镇与乡村、本地居民与外来游客等多元场景,时间上衔接暑期消费季、国庆黄金周、“双十一”等重要消费节点,结构安排合理。从补贴标准看,汽车消费券按车价分四档给予每辆1000元至6000元(燃油车)、1000元至7000元(新能源车)的一次性补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高于同档燃油车,体现绿色消费导向;普惠、龙虾、文旅消费券设置差异化满减档位,兼顾不同消费层次;家电数码消费券对500元(含)以上的8类家电产品给予15%补贴、单笔最高800元,有利于推动家电消费升级。从发放对象看,面向所有在宿消费者(含域外来宿人员),普惠性强、覆盖面广,有利于吸引外来消费、扩大县域消费规模。

(三)可操作性评估

《实施方案》内容措施具体、保障有力,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一是职责分工明确,明确发放主体为宿松县人民政府,主办单位为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负责动员组织辖区商户参与,市监部门负责市场秩序监管,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引导,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实施流程清晰,各券种参与商户的申报条件、材料清单和报名时限明确(汽车消费券商户于每轮发放前5天报名,普惠、龙虾、文旅、家电数码消费券商户分别于6月15日、6月20日、8月20日、11月1日前报名),消费券领取、使用、核销方式简便(线下POS刷卡、微信扫码支付、云闪付APP领取),群众易知易用。三是审核兑付闭环,消费券补贴由商家先行垫付,活动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初审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审核结果公示5天无异议后拨付资金,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四是风险防控完善,通过签订承诺书、过程监管、专项审计、结果公示等措施,对恶意套取消费券资金、倒卖消费券等违规行为明确取消参与资格、列入失信主体名单、追回补贴资金、依法查处等处理措施,有效防范政策执行风险。

二、政策实施成效

(一)总体实施情况

截至评估时点(2026年9月),《实施方案》确定的六轮发放活动中,第一轮汽车消费券(60万元)、第二轮普惠消费券(80万元)已于6月18日至7月18日发放完毕,第三轮龙虾美食消费季专项消费券(20万元)已于7月3日至7月12日发放完毕,第四轮文旅消费券(50万元)于9月10日至10月10日发放中,第五轮汽车消费券(40万元)、第六轮家电数码消费券(50万元)将分别于10月、11月启动。活动整体执行平稳有序,各轮次消费券发放、核销***平台核销统计数据为准。

(二)主要成效

一是消费拉动作用显著。第三届宿松龙虾美食消费季期间,专项消费券直接带动龙虾消费近40万元;活动现场美食展销、亲子游乐项目以及商圈周边的住宿、餐饮、零售等业态累计实现营业收入近400万元;带动人民西路、龙门路及周边近百家夜市档口累计销售额突破500万元,有效激活夏日消费和夜间经济,促进农文旅体商融合发展。

二是惠企利民效果明显。活动采取“政府补贴、商家让利、百姓受益”模式,消费者在购车、购物等场景直接享受补贴优惠(如购买8万元新能源乘用车可享受3000元补贴、商超购物满200元减40元),参与商户客流量、成交量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增强。

三是大宗消费提振有力。汽车消费券实行线下POS刷卡直接领取、先到先得,可与国补和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有效降低购车成本,汽车销售企业反映活动期间看车、咨询客户明显增多、成交明显增加,促进了汽车消费回暖。

四是文旅消费持续激活。文旅消费券覆盖旅游景区、电影院、民宿、酒店及餐饮等业态,结合龙虾美食消费季等节庆活动,吸引县内外消费者打卡消费,带动住宿、餐饮、零售等行业发展,不断擦亮“滋味宿松”区域消费名片。

五是市场主体信心增强。活动动员县内大量汽车销售、商超零售、餐饮、文旅、家电数码等线下实体商户参与,带动商户同步开展打折、抽奖等促销活动,有助于稳定市场主体、促进就业增收,优化消费环境。

(三)社会反响

****中心***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平台立体化宣传,配套商户店招LED显示屏、悬挂横幅等社会宣传,群众知晓度、参与度较高。评估过程中走访商户和消费者,各方面对活动总体反映良好,普遍认为消费券“真金白银”实惠、领取使用便捷,希望持续开展类似促消费活动。

三、综合评估结论与建议

(一)综合评估结论

《实施方案》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理、操作性强,与上级政策衔接紧密,符合宿松县域实际,政策质量较高。政策实施以来,已开展轮次执行平稳有序,消费拉动、惠企利民成效明显,社会反响良好,达到了预期的政策目标。活动仍在进行中,消费券核销率、带动消费总规模、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等指标,待活动结束后由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财政局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统计核定。

(二)工作建议

一是稳妥推进后续轮次发放。认真组织第四轮文旅消费券发放和第五轮汽车消费券、第六轮家电数码消费券发放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消费券核销率,确保活动圆满收官。

二是加强全过程监督。严把参与商户报名审核和补贴资金审核关,加强核销场景抽查和第三方审计,严厉打击恶意套取、倒卖消费券等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是动态优化政策执行。根据各轮次核销情况和市场反馈,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资金额度和使用规则,及时回应群众和商户诉求。

四是强化绩效评估管理。活动结束后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全面核算消费券核销率、带动消费规模、拉动倍数等指标,客观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做法,为今后促消费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五是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结合消费券活动加强食品安全、价格、售后等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形成“政府补贴、商家让利、百姓受益”的良性循环,助力县域消费市场持续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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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2281/UxcRBqEBLRKCxEZfc6l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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