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分行食材配送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NZB-XMZ2026-017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分行食材配送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分行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入围供应商数量:4-6 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分行食材配送定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分行食材配送定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9.1 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网(****.gov.cn)”无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9.2 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9.3 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4 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
9.5 财务能力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9.6 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9.7 其他要求
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未被列入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①现场购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17 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500 元
(现金),售后不退。②网上购买: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__****@****.com);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 2 个工作日内向报名资料合格的投标人发送报名表。投标人填写报名表并支付标书费后,将标书费汇款凭证+word版本报名表回传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视为报名成功。***网银的形式交纳。开户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沈阳南京街支行;账号:3301002819200205406,开户银行代码:102221000288。未按上述流程提供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
七、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分行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入围供应商数量:4-6 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 址:****街****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
联 系 人: 张传琪
电 话: 024-****1114
电子邮件: __****@****.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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