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墩镇弃养犬只收容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相关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双建施招-2026SDGZ-0040
2、项目名称:双墩镇弃养犬只收容管理服务
3、项目地点:长丰县双墩镇
4、项目单位: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5、服务内容:负责双墩镇镇域范围内的流浪(弃养)犬只收容、管理、认养、领养、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概算:10.0万元(450元/只,结算价以实际处理数量乘以成交价单价标准计算,结算总价不超过10.0万元)
8、服务期限:365个日历日
9、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单位在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争性谈判,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满足发包文件全部质量、工期等实质性要求的且价格最低的企业为成交企业。工程合同价=成交企业的最终投标报价。)一旦中标,不得弃标,否则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共分1个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三、报名及评价时间、地点
1、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9:00-9:30(过时不接收)
2、递交及评价地点:双墩镇镇政府综合会议室(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楼或咨询门卫)
3、评价时间:2026年9月11日9:30
4、评价所需材料:响应函、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及资质证书、公司授权委托书、不良信用记录相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单(密封、封口处加盖相应单位公章、现场提交)
5:、评价所需材料:响应函、报价单(单价,如:xx元/只)
6、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1-****4332
以上材料,格式自拟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2188/xDx5ZaABni4p5U9XEM4D.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