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 热电集团旗下8家食堂部分员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26-HJCZC-FW-02
招标方式:询比采购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6年9月2日
开标日期: 2026年9月9日
热电集团旗下8家食堂部分员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心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0860元
招标人名称: 合肥韩江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城大道交口创智天地合肥韩江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经理
联系方式:0551-****9909
公示期: 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韩江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书面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城大道交口创智天地合肥韩江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宋经理,联系电话:0551-****990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网上投诉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韩江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联系人:纪检联络员,联系电话:138****271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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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20748/65e5oqABMqitpwL5UuT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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