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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清溪公司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2026-09-09招标公告-公告比选重庆 - 大足区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大足清溪公司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
省份/直辖市 重庆 所属地区 大足区
采购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刘老师 023-****0086
更多联系方式 周老师 023-****6570 陈老师 023-****6571
代理机构 大足清溪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大足清溪公司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大足清溪公司2026-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服务地点:食材送货至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2.2服务期限:24个月。

2.3比选范围:为单位食堂配送有质量保障的食材及调料(包含: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果、蔬菜、副食、 调料、干杂等)至指定地点,所配送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2.4服务要求: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产品质量要求、货物需求和定价规则。

2.5合同价格:暂定总价46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原件备查)。

3.2供应商必须具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在“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提供信誉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鲜公章)

3.3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的类似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逐页加盖供应商鲜公章)。

3.4 供应商承诺:中选后为采购人提供的肉类(不包含采购人提前确认的)须为新鲜食品(非冻货)。若比选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肉类为冻货肉类,供应商将承担本比选文件合同中约定的相应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公章)。

3.5供应商承诺按要求在每日8点以前配送食材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应急配送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并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鲜公章)。

3.6 非法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6年6月至8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7信誉要求

供应商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供应商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供应商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供应商”名单进行评审(注:***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3年8月1日至本项目中选合同签订日为止,若供应商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选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1年8月1日至本项目中选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供应商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供应商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选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供应商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供应商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供应商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于2026年 9 月 9 日***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供应商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平台供应商。

4.2、***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者,视为废标。

4.3 ***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者,视为废标。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 9 月 15 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9 月 1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0086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9219/xghbhaABLRKCxEZfuF8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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