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CZ[GK]2026006
二、项目名称:永安监狱学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州明瑞贸易有限公司 | 福****大道****号倪世物流园一层H47 | 1,653,000.00元 | 永安监狱学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总价):1653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州明瑞贸易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永安监狱学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 永安监狱学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 采购人提前一周将每周的供货计划单提供给中标人,中标人应按采购计划要求准时、准确、足量配送。 | 1年 | 中标人供应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不得供应腐烂、变质、以次充好、伪劣、有异味、超过保质期、接近保质期的产品。 | 1,653,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肖宇昕 |
| 评审专家: | 陈登亮 、 郁华 、 叶玮 、 陈爱华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合同签订金额为预算金额490万元,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49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②收费费率标准:50万元以下按照1%收取;50万元-100万元按照0.9%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照0.5%收取。 ③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 ④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福州乌山荣域支行 账 号:3505016192410000078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安监狱学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2.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其中福州好食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第(七)项提供完整的承诺函,此条款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故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福建盛禾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未完整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第(一)项要求,此条款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故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福建禾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包1价格评审环节,投标报价为1580500元,属于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第(3)项“(3)永安监狱学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即永安监狱学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响应报价<最高限价×60%。”的情形,评标委员***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发起后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福建禾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报价说明,但未按要求提供成本测算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异常低价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故福建禾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福建新铭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包1价格评审环节,投标报价为1528300元,属于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第(3)项“(3)永安监狱学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即永安监狱学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响应报价<最高限价×60%。”的情形,评标委员***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发起后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福建新铭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说明,异常低价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故福建新铭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永安市壹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包1价格评审环节,投标报价为1711000元,属于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第(3)项“(3)永安监狱学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即永安监狱学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响应报价<最高限价×60%。”的情形,评标委员***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发起后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永安市壹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报价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所提供的报价说明及证明材料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异常低价审查结果为通过,故永安市壹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合格; 福州明瑞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包1价格评审环节,投标报价为1653000元,属于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第(3)项“(3)永安监狱学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即永安监狱学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响应报价<最高限价×60%。”的情形,评标委员***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发起后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福州明瑞贸易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报价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所提供的报价说明及证明材料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异常低价审查结果为通过,故福州明瑞贸易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合格;其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本项目为永安监狱学员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服务期为1年。采购包1预算金额490万元(本项目采购包1为福建省永安监狱与所属企业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采购,采购包1实际金额490万元,其中福建省永安监狱财政资金290万元、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200万元,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需求内容及服务要求与本次招标一致;采购结果出来后,福建省永安监狱、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根据中标下浮率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据实结算)。
4.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490万元。
5.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6.中标人:福州明瑞贸易有限公司,中标下浮率:43.00%。
7.公司传真:0591-****0775 公司电子信箱:fj****@****.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永安监狱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大洲后26号
联系方式:0598-***979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路****号****楼
联系方式:0591-****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秀娟、林小斌、方谢菲、翁秀红、林杉
电话:0591-****6063
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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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79/zQ41s6ABLRKCxEZf85v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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