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6041
二、项目名称:营养食堂特医食品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路****号 | 11,900,000.00元 | 84.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营养、保健食品 | 医用食品 | 营养食堂特医食品 | 普适康等 | 80克(8克*10袋)等 | 2.00(年) | 5,950,000.00 | 11,9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杨志平 、 林勇 |
| 评审专家: | 关永勋 、 张泉生 、 谢瑞霞 、 赵友和 、 陈登昌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分别计取。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500万元,1000万元],0.80%;(1000万元,5000万元];0.50%。(2)根据厦财采〔2020〕9号文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即按照(1)规定标准的90%计取)。(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4)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投标人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6)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343001040010641。(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小姐,0592-***088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营养食堂特医食品:10.8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收费比例为85%,供货期2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592- 213738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路****号****楼
联系方式:0592-***9278、0592-***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昕祺、张毅
电话:0592-***9387、2229278、2233020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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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77/hA5bsqABLRKCxEZfb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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