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524]FJGDCG[CS]2026002-1
二、项目名称:安溪县明德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和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路****号207 | 539,558.00元 | 98.5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建和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安溪县明德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539,55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海林 |
| 评审专家: | 潘佳辉 、 孔庆梅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泉采协(2024)1号]文件规定计算收费金额。(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则按5000元计取)。招标代理费缴后不退,请供应商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代理机构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银行账号: 开户名: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070 9100 3001 0000 0087 34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安溪县明德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2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有效时间止,共计有五家供应商参与,其中泉州中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代表身份证过期,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他四家供应商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安溪县明德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595-****809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城乡****中心区4层
联系方式:180****8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珊妮
电话:180****8512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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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77/25UeiaABMqitpwL5dSV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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