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昌****中心****楼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609017981619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钟奇辉 88892827
报价起止时间:2026-09-01 11:18 - 2026-09-04 18:00
采购单位:南昌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 无店铺和其他零售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无店铺和其他零售服务; 次要参数要求:详见采购公告。:详见采购公告。; |
1批 | 366212.00 | - |
买家留言:详见采购公告。
附件: 8.31(定稿)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公告.doc
8.31(定稿)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公告.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南昌市 青云谱区 ****路****号附1号
送货备注: 详见采购公告。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送货及安装地址 | ****路****号玖悦府1#****楼。 |
| 违约责任 | 1、逾期供货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1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货物交付及安装调试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日历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函中索赔。2、 质量不合格违约责任。(1)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品牌、型号、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供应商更换为与响应文件一致的货物,更换期间计入合同约定交付时限。(2)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7个日历日内完成无偿整改或更换。整改或更换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函中索赔。(3)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 、虚假响应违约责任。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交财政部门处理。4、 转包、分包违约责任。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函中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5、 售后服务违约责任。质保期内,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响应或提供售后服务的,每发生一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函中索赔。6 违约金与保函的关系。上述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函中索赔。保函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向供应商追偿。 |
| 其他 |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拆封过的。 |
| 培训要求 | 提供对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的操作流程、使用以及维护操作,对一般性的故障问题可以自主解决,可以独立进行管理、运行、处理及日常测试维护等工作。培训时将以上培训内容制作成视频及操作手册(纸质及电子版)分发给参加培训的人员。 |
| 质量保修范围和售后服务期 | 本项目整体售后服务期三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国家或厂家保修承诺优于本条款,以更优标准执行。售后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免费更换、维修、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更换或维护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含耗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售后服务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于2小时内响应(电话/远程),市区4小时内(偏远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处提供售后服务,24小时完成维修维护或免费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备品备件。若因货物缺陷、质量等问题造成采购人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
| 验收方式 | 所有货物安装完毕,经调试运行无误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工作,供应商配合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与成交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此现场记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和延迟支付货款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对货物响应的性能参数存在异议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货商的货品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出现虚假响应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标准,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无偿更换或修复,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因此导致交付延误的,按照交货及安装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因质量问题给采购方造成损失,中标供应商应全额赔偿。 |
| 见索即付保函 |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提供合同金额10%保函(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保函有效期应覆盖合同履行期限及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之日止。质保期满且无未解决的质量问题后,保函自动失效。 |
| 付款方式 | 所有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工程师上门现场安装调试到位,由中标供应商书面申请,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价款的100%。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方案确认后15个日历日内,圆满交付项目需求中的全部货物设备,通过采购人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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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6613/ezsFW6ABni4p5U9XXSQ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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