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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6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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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9QT2026FW9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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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2026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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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9QT2026FW982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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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中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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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城镇二坝路镇政府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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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吴主任 182****2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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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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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路****号****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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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潘立恒 153****9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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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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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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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凯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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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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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2026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求的原则,需要一家供应商单位为集团下属两所幼儿园(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本部、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天井山路分园)提供厨房食材及其他食品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根据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食堂要求及时配送食品,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多余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需提供退换货服务;中标供应商须贯穿全程物资供应,日常供应价格根据招标人询价机制和采购机制执行等 服务期:一年(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的政策文件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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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一年(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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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①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食品配送; ②无为市同济幼儿园教育集团食品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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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瑞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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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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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2026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求的原则,需要一家供应商单位为集团下属两所幼儿园(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本部、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天井山路分园)提供厨房食材及其他食品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根据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食堂要求及时配送食品,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多余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需提供退换货服务;中标供应商须贯穿全程物资供应,日常供应价格根据招标人询价机制和采购机制执行等 服务期:一年(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的政策文件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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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一年(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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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①****城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 ②芜湖市梦溪幼儿园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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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美心缘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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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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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2026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求的原则,需要一家供应商单位为集团下属两所幼儿园(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本部、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天井山路分园)提供厨房食材及其他食品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根据无为市南惠幼儿园教育集团食堂要求及时配送食品,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多余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需提供退换货服务;中标供应商须贯穿全程物资供应,日常供应价格根据招标人询价机制和采购机制执行等 服务期:一年(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的政策文件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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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一年(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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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①****城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②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食堂蔬菜及禽肉蛋等副食品供应商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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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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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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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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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gov.cn),联系电话:0553-***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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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60/yhG7xKABLRKCxEZfyTH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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