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芜湖学院13#****楼食堂经营权项目 |
|
|
项目编号 |
WH22QT2026FW9771 |
|
|
标段名称 |
芜湖学院13#****楼食堂经营权项目 |
|
|
标段编号 |
WH22QT2026FW9771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学院 |
|
地址 |
安徽省芜****路****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老师 0553-***382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场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健、许春娜 177****1147、138****341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8月18日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鑫食尚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社区福海科技工业园A1栋402 |
|
|
投标报价(元) |
0 |
|
|
服务期 |
5年(合同一年一签)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学院13#****楼食堂经营权项目 服务范围:芜湖学院在校师生1万余人,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习实践等教学活动安排,经营期内实际在校学生人数会有所波动。 服务要求:为芜湖学院13#****楼食堂提供食堂经营服务 服务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人的考核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承包经营合同(2024年7月8日); 2、杜集区第一实验学校智能食堂托管合同(2024年12月2日)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京缘来八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路****号203室-C15 |
|
|
投标报价(元) |
0 |
|
|
服务期 |
5年(合同一年一签)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学院13#****楼食堂经营权项目 服务范围:芜湖学院在校师生1万余人,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习实践等教学活动安排,经营期内实际在校学生人数会有所波动。 服务要求:为芜湖学院13#****楼食堂提供食堂经营服务 服务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人的考核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第二学生食堂和赭麓校区食堂托管运营服务项目合同(2025年7月31日); 2、安徽师范大学天门山校区学生食堂经营权委托管理合同书(2024年8月28日)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合肥华宇餐饮有限公司 |
|
地址 |
合肥市瑶海区漕冲批发市场三期2幢6号 |
|
|
投标报价(元) |
0 |
|
|
服务期 |
5年(合同一年一签)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学院13#****楼食堂经营权项目 服务范围:芜湖学院在校师生1万余人,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习实践等教学活动安排,经营期内实际在校学生人数会有所波动。 服务要求:为芜湖学院13#****楼食堂提供食堂经营服务 服务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人的考核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食堂委托经营服务(2023年1月1日); 2、徽商职业学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第二包(2025年8月1日)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s://****.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3-***3033 。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60/JhG-xKABLRKCxEZfPTIC.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