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TA5-1地块食堂室内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TA5-1地块食堂室内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26AFGGZ5094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20日
开标日期:2026年9月16日
合肥高新区TA5-1地块食堂室内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鼎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兰考县谷营镇政府院内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零贰拾玖万零壹拾肆元肆角叁分(10290014.43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243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睿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路****号
联系人:庄工
联系方式:0551-****363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道****号
项目负责人:陈俊
联系电话:0551-****5033
公示期: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道****号****公寓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01室,联系人:陈俊,联系电话:0551-****503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368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17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2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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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见证提交节点: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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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2026-09-17办理用时:0天0小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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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见证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2026-09-17办理用时:0天0小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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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59/Y0YrrqABni4p5U9XJh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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