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609-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质疑事项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八、分类质量详述-(六) 粮油豆类-4、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事实依据1:1.食品行业的卫生许可证已于 2009年6月1日废止。2.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不由国家机关直接发出,而是生产者出具,合格证书的内容由企业自行决定。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八、分类质量详述-(六) 粮油豆类中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二)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所需证书及检测报告及证明材料等中标人在供货时提供,投标文件内需承诺即可,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10月9日9时50分。
更正日期:2026年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最新版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凤阳县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王主任 189****2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文久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路****号
联系方式:汤超159****9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汤超
电 话:189****2589、159****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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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56/SRAVvqABLRKCxEZfUwC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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