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年9月8日
一、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凤林镇南坞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凤林镇南坞村共享食堂厨师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号:ZJGS-26-09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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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时间 |
单价 |
预算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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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山市凤林镇南坞村共享食堂厨师采购 |
2年 |
30000元/年 |
60000元 |
具体详见第二章 |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自然人。
(三)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凡有意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 9 月8 日至2026年 9 月 10日(双休日除外),1.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个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料须注明联系电话),原件审核后退还。到江山市凤林镇南坞村村委办公室联系人:王凯俐,电话:188****1023。
八、询价响应文件组成、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一)响应文件组成
1、▲采购询价单。
(二)递交截止时间和方式
请供应商于2026年9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楼会议室。
九、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26年9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楼会议室。
十、询价原则及其他事项:
1、报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以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人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报价处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如两家或以上报价相同,以现场抽签确定。
4、询价单中所涉及的投标报价精确到元。
5、不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广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188****5898
地址:****路****幢17号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凤林镇南坞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8****1023
地址:江山市凤林镇南坞村
3、监督机构名称:江山市凤林镇纪委
监管部门电话:0570-***6019
地址:江山市凤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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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51/ewfff6ABLRKCxEZfdlv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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