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甸镇国有资产租赁项目(第四批)第二次项目变更公告
屠甸镇国有资产房屋租赁项目(第四批)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项的变更公告如下:
1、原招标事项的第三点:招标地点店面仅限用于办公使用,不得作为店面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也不得存储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不得商住混用,不得用于居住,中标后在租期内不可转租。更改为:招标地点店面仅限用于合法合规项目使用,不得作为店面经营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也不得存储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不得商住混用,中标后在租期内不可转租。
2、其他不变。
桐乡市石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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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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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47/OwKRW6ABLRKCxEZfjr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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