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HZFCG(2026)173D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新医院食堂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投标总价:2529660(元) | 浙江捷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 ****路****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新医院食堂运维服务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新医院食堂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慧芳,邬笔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殷娟娟,高波,应旭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723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中标人为中型企业,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地 址:宁波****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邬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7028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7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旭坤、葛思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03
质疑联系人:王莹巧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奉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路****号1015办公室
传 真:0574-****5326
联系人 :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5326/139****631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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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宁波市奉化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新医院食堂运维服务项目(定稿).doc
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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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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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40/dUBZgaABni4p5U9XBTw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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