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6NBHSWCS370
二、项目名称:海曙区石碶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984408(元/年) | 宁波市家意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市****路****号1025室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海曙区石碶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 | 海曙区石碶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 | 见磋商文件 | 见磋商文件 | 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结合政策因素、预算安排情况以及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亚君,张一君,麦斯迪(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招标公司参照浙价服[2003]77号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81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街****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麦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667
质疑联系人: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5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波达、卢赞、唐涛、陆柯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885
质疑联系人:傅洪行
质疑联系方式:0574-****222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大厦海曙财政局214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754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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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石碶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9.9(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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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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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40/BpwGvqABMqitpwL5llr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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