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三角镇福凯智能半导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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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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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山市三角镇福凯智能半导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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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路****号A栋1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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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山市福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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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中山市三角镇福凯智能半导体项目选址****路****号,占地面积21487.90平方米,设计年生产照明灯具200万件(冷轧板配件70万件、铝合金配件100万件、铝型材配件100万件、钣金件200万件);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机加工、前处理(除油、水洗、陶化、封闭、钝化、除锈、表调、磷化等)、烘干、喷粉以及固化、熔融、压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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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中山市长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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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粉、固化、碳化,脱水烘干炉、粉末固化炉、面包炉、碳化炉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G1)排放;熔融压铸、熔炉和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G2)排放;回流焊、点胶废气等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G3)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43m高排气筒(G4)排放;切割、机加工、焊接、打磨、组装、镭射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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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中山市三角镇福凯智能半导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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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3124/fAlCj6ABLRKCxEZfmN6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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