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江苏汉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1.8亿件半导体零部件项目》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江苏汉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江苏汉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1.8亿件半导体零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淮安高新****路****号
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淮安高新****路****号,建设加工1.8亿件半导体零部件项目生产线。
二、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应按要求做好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的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十五日前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夜间施工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按照“雨污分流”***网,项目清洗废水经隔油池+pH调节+混凝气浮+混凝沉淀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达到淮安青园水务有限公司新渡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网接管淮安青园水务有限公司新渡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C标准,尾水排入盐河。
3、项目喷砂机为密闭设备,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密闭收集,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切削废气密闭收集后进入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的尾气分别通过DA002~DA005排气筒排入大气。项目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楼顶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的排放标准。
4、合理内部布局,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项目废切削液、废机油及油桶、废油、废滤芯、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金属碎屑外售金属冶炼单位综合利用;废钢砂、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及沉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厨余垃圾委托专门机构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淮安普康环保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姜锋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20210503537000000003)
公示期限: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4日
如果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9月4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地址:****大厦生态环境局16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7-****7695
附件.pdf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2996/5I4oV6ABMqitpwL5gaJt.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