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EPT-001576-202609-0004 | 公告类型 | 招租招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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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 | 发布时间 | 2026-09-14 | ||||||||||||||||||||||||||||||||||||||||||||||||||||||||||||||||||||||||||||||||||||||||||||||||||||||||||||||||||||||||||||||||||||||||||||||||||||||||||||||||||||||||||||||||||||||||||||||||||||||||||||||||||||||||||||||||||||||||||||||||||||||||||||||||||||||||||||||||||||||||||||||||||||||||||||||||||||||||||||||||||||||||||||||||||||||||||||||||||||||||||||||||||||||||||||||||||||||||||||||||
| 开标方式 | ||||||||||||||||||||||||||||||||||||||||||||||||||||||||||||||||||||||||||||||||||||||||||||||||||||||||||||||||||||||||||||||||||||||||||||||||||||||||||||||||||||||||||||||||||||||||||||||||||||||||||||||||||||||||||||||||||||||||||||||||||||||||||||||||||||||||||||||||||||||||||||||||||||||||||||||||||||||||||||||||||||||||||||||||||||||||||||||||||||||||||||||||||||||||||||||||||||||||||||||||||
| 正文内容 |
****楼****中心有税商业资源2026年第五批招商项目招商公告(5.3) ****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委托就****楼****中心有税商业资源2026年第五批招商项目(5.3)(项目编号:***网站公告为准)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招商项目 本项目为招商人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2及配套GTC的18间商铺(共7个子项目)对外招商,具体情况如下:
(二)品牌准入要求 1.响应人就本项目所投报的品牌必须在规定的相应经营类别品牌范围内(详见招商文件第八章8.3),工艺品、文创经营类别的品牌除外。已入驻同一区域的品牌,不得参与该区域本轮招商。响应人投报本项目的门店类型、门店品牌数量和品牌范围等必须符合下表要求。若不满足下表要求的任意一条要求,该响应人提交的参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评审小组有权认定该响应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各子项目可投报品牌范围详见招商文件。各子项目对应经营类别、门店类型要求及品牌数量和品牌范围要求如下:
※注:(1)专卖店是指在同一个门店内专门销售同一品牌商品的商铺;连锁店是指由同一总部管理,在游乐场、风景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以外区域有3间(含)以上门店经营同类商品、使用同一商号或同一门店招牌的商铺。 (2)便利店商铺不得销售烟酒、服饰、皮具箱包、鞋帽、精品、工艺品、水果、玩具,不可经营现场使用微波炉、烤箱、煮锅等烹饪设备制作、二次加热的熟食及无需再加工的熟食,包括烤肠、烤串、鸡排、饭团、蔬菜沙拉、三明治、盒装简餐、面条、关东煮、鱼蛋等。不可经营现制咖啡、茶饮。同时便利店商铺特产商品建档数量不得超过总商品建档数量20%,现场特产商品销售不得超过店面可陈列空间20%。 (3)日用百货经营类别商铺不得销售特产、烟、酒、茶。 (4)上表所列“经营类别”一栏内容为各子项目可投报的经营类别范围,响应人仅能根据可投报品牌数量选择对应经营类别进行投报,每个品牌对应一个经营类别。即:①若响应人投报1个品牌,则应选择其中1种经营类别进行投报。②若响应人投报2个及以上品牌,则响应人投报的每个品牌均仅能选取某一个经营类别进行投报。 2.为提升航站区品牌丰富度,在同一个子项目内,响应人所投报同一个品牌的商铺数量与该品牌在T2(含GTC)在营商铺数量之和不得超过3间(具体要求详见招商文件第四章4.1,由评审小组根据招商文件1.14.7《商铺品牌数量一览表》进行判断)。若响应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不受同品牌总数兼中规则限制: (1)响应人投报品牌属于以下品牌范围内:中华老字号品牌(以商务部公布的名录为准)、上市公司品牌(在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全球市场、中国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或其控股公司持有的品牌)、米其林星级品牌、美团黑珍珠品牌(由评审小组根据参评文件A10.1进行判断)。 (2)响应人采用直营模式(由评审小组根据参评文件A10进行判断)。 二、合作要求 (一)合作模式 本项目由招商人初步规划,招商人将与中选人签订经营合作合同,并向中选人收取经营费用和综合管理费。中选人须派运营管理团队进驻,对中选场地进行统一经营,负责商铺的深化设计、建设装修、经营策划、运营维护。中选人自行承担设计装修、水电、网络通讯等费用。 重要提示:招商人原则上不因下列因素调整双方约定的租赁费单价、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单价以及提成比例的计算标准: (1)旅客流程动线、旅客流量、旅客构成的改变; (2)周边商铺品牌和业态调整; (3)场地面积测量标准、销售额统计口径的调整; (4)入驻航空公司数量、航空公司分布情况及航班的调整; (5)周边商铺的调整、****楼商业场地面积或商业项目的调整; (6)现场营销活动的影响。 (二)合同期限 本项目合同期限包括经营权转让期限(租赁期限)及撤场期限,各子项目经营权转让期限(租赁期限)均为5年,经营权转让期限(租赁期限)自招商人向中选人完成经营场地交付之日起(含当日)计算,撤场期限详见第七章合同模板第十二条。 (三)禁止转租 本项目禁止转租行为。中选人须在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合作合同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内提供与品牌方(本项目中品牌方是指直接持有品牌或品牌持有人授权其合法使用该品牌资产的组织或个人,品牌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商标、品牌技术等)的合作合同予招商人审核,由招商人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判断是否存在转租行为。如判定为转租行为,招商人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招商人有权没收其响应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委托机构将中选人缴纳的响应保证金全额划转至招商人指定账户,无须征得中选人同意,中选人已经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同时满足以下三种情形,将被判断为转租: 1.中选人与第三方未共同承担经营风险; 2.中选人和第三方约定了保底或固定收益; 3.中选人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移至第三方。 (四)同城同质同价 中选人须按合同约定的经营类别销售商品.除货币兑换/自助货币兑换、银行/自助银行柜员机、数字人民币兑换机外,响应人须遵守招商人关于“同城同质同价”管理要求。响应人须在参评文件中承诺服从招商人“同城同质同价”管理要求,并按要求在参评文件中提供对标店选取承诺函,中选后按招商人要求提交备案材料,招商人按程序进行备案审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确定对标店并开展后续流程。运营商选取的对标店原则上应于天河路-****城商圈、广州塔-琶洲商圈、长隆-万博商圈,北京路-****广场商圈、大西关(上下九-永庆坊)商圈,环市东商圈、江南西商圈、农林下路-中山三路商圈、****城商圈内选择对标店。 (五)统一账户收银及清分管理 响应人须在参评文件中承诺服从招商人统一账户收银及清分的相关要求(包括POS系统、销售额清分及监控要求等),接受监管。中选人应在开业前按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六)合同结算管理 原则上中选人须按招商人要求签订委托银行“代收业务扣款授权协议”,并在开业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每月直接划扣合同费用。 (七)营业时间 中选人应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招商人对营业时间的要求,并须在全营业时间内保证商品的稳定供应。营业时间应与机场航班运作时间同步,不同区域有不同的营业时间要求,基本营业时长不低于15小时。如遇春运、大面积航班延误等特殊时期或根据招商人运行管理要求须延长营业时间的,中选人应遵守机场关于临时变更营业时间的要求。 (八)场地面积 招商场地面积采用招商文件公布的第三方测量面积结果作为合同面积并用于相关费用计算,不再进行重新测量。在经营权转让期限(租赁期限)内原商铺无因招商人原因发生扩张或缩小,不对商业场地面积进行调整(不可抗力事由除外)。 (九)经营面积要求 为保证该区域经营品类的丰富度,2026-T2-L58子项目经营岭南手信、包装食品的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面积的20%。 (十)装修要求 本项目零售集成子包中选人须按招商人要求对店面形象进行统一主题设计和建设,通过视觉冲击及场景创造,延长旅客停留时间,提升店铺捕捉率。 (十一)整体空间设计与统一装修要求 2026-T2-L58子项目项目以岭南文化、非遗文化为核心定位,中选人须按本项目定位开展装修设计,满足以下要求: (1)整体装修风格应体现岭南建筑风貌,并与现代商业设计手法相融合,充分融入岭南文化、非遗文化元素,提升旅客文化体验与空间辨识度。 (2)设计元素须包含岭南建筑特色、项目各区域文化特色,以及所经营品牌对应的文化元素和品牌故事,实现整体统一与品牌个性相协调,避免元素简单堆砌。 (3)装修设计应融入广货品牌、广东老字号、名优产品及岭南特色商品元素,并在店招、外立面、美陈等区域体现广货主题视觉。 (4)所有装修设计方案须经招商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三、合格响应人条件 (一)响应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响应人若为银行机构,则须为依法注册的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许可证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可以是其总行、分行或获得有效授权的支行。 (二)响应人须提交拟用于本项目的品牌持有证明文件;如非自有品牌,须提供品牌合法有效授权证明文件,且应持有该品牌方授权参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招商的有效证明。 (三)若响应人非所投报品牌的持有人或非所投报品牌持有人的分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须具备3年以上(含)运营及管理所投报子项目对应零售、餐饮业态经营类别的经验(提供相关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以历史经营合同或租赁合同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招商评审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 注:投报零售、餐饮业态的响应人按分类(详见下表)提供所投报子项目对应业态经营类别经验,响应人仅须提供同一分类的经营类别经验证明(例如:若响应人投报子项目对应经营类别为服饰,服饰所在分类包括服饰、鞋帽和箱包,则响应人仅须提供服饰、鞋帽或箱包任一经营类别的经验证明;同时,响应人不可持包装食品或书店等非同一分类的经营类别经验证明,投报服饰子项目)。
(四)截至招商评审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响应人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或以上两家公司的下属单位合作中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 (五)截至招商评审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中的企业,该企业所控股的其他企业,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中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企业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不具备参与本次招商项目的资格(本条所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自发布招商公告之日前十年变更前后的相关人员,以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的主要人员为准,响应人须提供响应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要人员”及“变更信息”查询页截图;“相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相对大于其他任一股东所占比例)。 (六)2023年1月1日至今,响应人,响应人控股(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企业,响应人或响应人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企业的关联企业、股东,响应人或响应人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企业或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与招商人不存在未了结的诉讼,或者不存在未执行的判决、裁决。(本条所指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自发布招商公告之日前十年变更前后的相关人员,须提供签署盖章的《响应承诺函》) (七)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名单的企业(以下简称该企业),该企业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其他企业,该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所控股(含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的企业或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及上述企业中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的关联企业不具备参与本次招商项目的资格。(本条所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自发布招商公告之日前十年变更前后的相关人员,须提供签署盖章的《响应承诺函》) (八)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是指两个或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共同响应)。 (九)对每个子项目,有控股及管理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1家公司报名参与。 注:“控股及管理关系”需同时具备“存在利害关系”与“可能影响公正性”两个条件。主要情形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报名同一子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既包括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又包括厂长、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投资人、合伙人等主体。 2.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报名同一子项目。“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指控股关系或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主体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十)响应人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ov.cn)查询为准(响应人须在招商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对截图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十一)响应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人须在招商公告发布后按招商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同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截图和信用信息报告须附在参评文件中,信息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在招商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未按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十二)提前终止经营的运营商不具备再次参与其原经营商铺下一轮招商的报名资格。 (十三)响应人不可存在贿赂行为记录(响应人须承诺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无贿赂行为,须按招商文件第六章参评格式A1《响应承诺函》予以承诺并签署盖章)。注: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股权关系、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判断依据: 1.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0%; 2.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超过30%; 3.可以通过支配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一般情况下,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可能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5.其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四、招商信息发布时间及媒体 (一)招商信息发布起止日: 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24日。 (二)招商信息发布媒体: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com ***网站:www.****.com ***网站:https://www.****.com.cn ***网:https://www.****.com 五、办理报名手续 (一)意向参与方报名时,应支付招商文件费用、提交下列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招商文件费用交纳凭证; 6.提供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http://****.com)合作商注册截图并加盖公章(需完成注册登录后,在主页“系统管理”模块下“机构信息维护”基本信息页面截图)。 (二)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与方式 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7时,以委托机构邮箱系统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意向参与方提交的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未成功报名,意向参与方不得领取招商文件,已缴纳的招商文件费用无息原路退回。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意向参与方须将所有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委托机构邮箱:li****@****.****.cn。 六、招商文件发售时间 (一)获取招商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7时30分(意向参与方应在招商信息公告期内的工作日8:30-17:30期间获取招商文件,获取招商文件前应完成报名手续并支付招商文件费用)。 招商文件电子版发放方式:委托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招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意向参与方邮箱(以意向参与方报名使用的邮箱为准)。 若意向参与方需另行领取招商文件纸质版,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或中国邮政(EMS)邮寄。现场领取招商文件的意向方请在招商信息公告截止之日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委托机构现场(地址:****路****号****广场****楼****中心)领取。如需邮寄,请在《报名表》上备注相关邮寄信息,或联系项目负责人。采用邮寄方式的,邮费默认到付,且委托机构不提供邮寄费用发票。 意向参与方现场领取招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招商文件人身份证复印件、招商文件费用交纳凭证及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合作商注册盖章截图。 (二)招商文件费用:招商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委托机构提供招商文件后,招商文件费用不予退回,但可开具对应金额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汇款(转账汇款时须注明“投报项目编号+招商文件费用”)等方式将招商文件费用划转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05838333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三)意向参与方应当充分理解招商人对响应人的有关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因不符合本项目响应人资格追究招商人及委托机构的任何责任。 七、踏勘报名 本项目安排踏勘,已报名的意向参与方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如参加,要求如下: 本项目踏勘报名时间截止与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一致(以委托机构邮箱系统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意向参与方须在踏勘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现场踏勘报名表、参加现场踏勘人员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联系方式、1寸白底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办证费交纳凭证)及需提供办理隔离区通行证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请联系委托机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委托机构邮箱:li****@****.****.cn,每个意向参与方最多指派两名代表,如未按要求或超时提交踏勘报名资料的视同放弃踏勘。所有参加踏勘的人员须服从招商人安排。 (一)办理控制区通行证需收取手续费用,标准为30元/人(办证机关收取),办证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办证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回,费用由委托机构代为收取。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请用A4纸打印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开票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二)意向参与方拟参加现场踏勘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寸白底照片电子版请发委托机构邮箱(li****@****.****.cn),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文件名注明意向参与方名称。 (三)因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资料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而导致通行证无法办理的,招商人不再另行组织办理。 (四)意向参与方须确保报名参加现场踏勘的人员身份符合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办理证件的要求。报名人员因不符合相关要求而导致通行证无法办理的,意向参与方应自行承担后果,招商人不再接受更换报名。 (五)如已有有效控制区通行证的人员可以不重复办理。 (六)意向参与方领取招商文件后,无论是否有参与踏勘,均视为对本项目现状已知悉并了解,不得因未参与踏勘追究招商人及委托机构的任何责任。 (七)其它要求详见招商文件第二章招商须知2.7。 八、招商模式 本次公开招商由招商人对外发布招商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资格的响应人报名并递交参评文件参加项目封闭评审。招商评审小组按子项目分别单独进行封闭评审。若该子项目只征集到1家响应人,则由评审小组对该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该响应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经招商人确认为中选人的,按照通知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合作合同;若该子项目征集到2家或以上响应人的,则由评审小组对每个子项目的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进行价格、商务技术评审,并根据评审得分结果推荐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经招商人确认为中选人的,中选人按照通知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合作合同。同一响应人在本项目中最多可中选子项目的数量详见招商文件第四章评审4.1.2兼中规则部分。 九、特别说明 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商人所有。 如本项目所涉场地/商铺任一原承租人报名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的,即视为对本项目招商程序无异议,愿意按照本招商文件载明的规则与流程参评报价并接受评审。为保障其他合格响应人公平竞争的权益,原承租人依据评审程序在参评报价后不得在任何阶段变更报价。招商人依照本招商文件设定的规则与程序对各合格响应人进行评审并确定中选人。 十、联系方式 委托机构:****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路****号****广场****楼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0203 邮箱:li****@****.****.cn 招商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二路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20-****8092(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十一、招商监督 反映有关本项目工作人员廉洁问题可联系下述监督部门: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管理事业部纪检室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南横四路 电话:020-****0355(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1.报名表和现场踏勘报名表 2.商铺位置示意图 附件1 报名表
备注:该报名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与word最终版本须发送到指定邮箱:li****@****.****.cn 现场踏勘报名表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希望参与贵公司针对****楼****中心有税商业资源2026年第五批招商项目(5.3)组织的现场踏勘,并自愿配合贵公司的工作,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参与现场踏勘人员资料如下: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商铺位置示意图 1.2026-T2-L54子项目T23R17A、T23R17B商铺 ※本图中商铺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026-T2-L55子项目T23R20、T23R22、T23R23、T23R25、T23R26商铺 ※本图中商铺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3.2026-T2-L56子项目W52R06商铺、2026-T2-L57子项目W52R09商铺 ※本图中商铺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4.2026-T2-L58子项目E53R07、E53R08、E53R09、E53R10、E53R11、E53R12、E53R18商铺 ※本图中商铺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5.2026-T2-L64子项目T22R61商铺、2026-T2-L65子项目T22R75商铺 ※本图中商铺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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