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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6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竞争性磋商河南 - 开封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 98万
省份/直辖市 河南 所属地区 开封市
采购单位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项目联系方式 王老师 0371-****9031
代理机构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M20260915

2、项目名称: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0000.00元

最高限价:98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职工提供工作日内早餐、午餐及食材代采等服务,负责厨房厨具、餐饮具的维护、保养、清洗、消毒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2)供应商2025年度经审验的财务年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自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3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1)远程报名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将以上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件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5****@****.com(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投标人邮箱。

    (3)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2026年9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路****号****大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9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路****号****大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平台》《***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复兴大道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903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人:张领涛、邢青青、黄倩

    联系方式:0371-****9799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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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2040/mkaBrqABni4p5U9XokW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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