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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中国水务盘锦兴辽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盘锦兴辽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专项采购采购项目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13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竞争性谈判辽宁 - 盘锦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盘锦兴辽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省份/直辖市 辽宁 所属地区 盘锦市
采购单位 盘锦兴辽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孟老师 139****5122
代理机构 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分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010-****4690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盘锦兴辽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专项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盘锦兴辽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专项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分公司受盘锦兴辽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现公开邀请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盘锦兴辽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采购编号:ZGSW-ZX-WYGL-CG-20260915。

1.3采购单位:盘锦兴辽水务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分公司。

1.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项目概况:通过本次谈判确定盘锦兴辽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专项采购成交供应商。

2.2采购范围:餐饮管理、保安、保洁等全流程后勤服务,共涉及18个服务点位、70余个服务岗位,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6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参加谈判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自2023年01月01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的物业服务相关业绩。业绩可由多份合同组合提供,所有业绩合同合并后的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安保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三项服务缺一不可(证明材料须提供:体现相关评审信息的合同关键页、盖章页、服务内容清单(如有),时间、服务内容以合同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3供应商近三年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三年(2023年-2025年)亏损。且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提供2023-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结论应为无保留意见。

3.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且与本项目食堂餐饮服务承包内容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及经营项目等附页并加盖公章;仅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与本项目服务不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许可不予认可。

3.5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及现有服务人员(含食堂餐饮、单位安保、环境保洁人员)在响应截止日前由本单位连续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含参保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应载明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单位名称、参保险种、缴费起止时间等信息,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印章(电子印章有效),且出具时间需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

3.6供应商须确保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含食堂餐饮、单位安保、环境保洁人员)持有相应有效服务证件,提供现有服务人员的以下资质证明材料,服务人员的有效健康证,安保服务人员的有效保安员证。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2)存在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行为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

(2)供应商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合同。

(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恶意抬高或压低报价,干扰采购秩序。

(4)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日期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响应文件、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拒不签约,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

(5)供应商违法分包、转包中标(成交)项目的,或中标(成交)后擅自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

(6)供应商未按合同、采购文件或需求计划及时提供服务。

(7)供应商发生重大变化,不具备继续履行合同资质或能力且未及时告知。

(8)在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规定。

注:若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上述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上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联系电话:010-****469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09时00分,***平台提交响应文件,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纸质版一份(邮寄或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3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地点:****城区白广路二条16号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谈判时间和地点

6.1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6年9月28日10时00分,与每一位候选成交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谈判。

6.2谈判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公示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盘锦兴辽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    系   人:孟老师

电         话:139****5122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分公司

地         址:****街****号****大厦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10-****4690

邮         箱:__****@****.com

附件:

盘锦兴辽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报名回执

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分公司:

贵方 2026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谈判采购邀请收悉。我方愿意参加该项目,将按时递交响应资料,并声明自愿承担相关保密责任,如有泄密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特此回复。

                              (确认方单位名称及盖章)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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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1863/9Q_1s6ABLRKCxEZfywR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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