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造价
编制、审核询价公告
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造价编制、
审核询价二、项目编号:2026-JHBDDG-F4006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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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造价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总价 |
服务 周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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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造价编制(1包) |
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主要内容为:室内地面地砖(板)安装及墙面、棚顶粉刷,安装室内外门,改造水暖管线及设施设备,进行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棚顶装修改造,并配备电气照明、****公寓家具家电配套等。 |
项 |
1 |
约3.37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服务工期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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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造价审核(2包) |
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主要内容为:室内地面地砖(板)安装及墙面、棚顶粉刷,安装室内外门,改造水暖管线及设施设备,进行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棚顶装修改造,并配备电气照明、****公寓家具家电配套等。。 |
项 |
1 |
约3.02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服务工期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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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本次报价为提报折扣率,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造价编制合同金额=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造价审核控制价*费率*折扣率。 本次报价为提报折扣率,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造价审核合同金额=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造价审核控制价*费率*折扣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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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报价应当提供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2.本项目分为包1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造价编制、包2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造价审核。本项目2包选取不同中标供应商,符合报名条件供应商均可参与每包报名。本项目按照第1包、第2包的顺序依次选取供应商,其中,中标第1包供应商不再参与第2包评审。 3.供应商每份报价文件仅可针对造价编制(1包)、造价审核(2包)二者中一个包进行报价,不允许同一供应商同一份报价文件同时参与2个包的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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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报价文件制作当日或5个日历天内
(⼋)特定资格:造价编制及造价审核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并配备相应专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一)申领时间:2026年9月3日至9月9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辽宁省大连市(详细地址电话咨询:0411-****5619、135****9791)。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9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 辽宁省 大连市
(四)报价方式:采取现场报价、密封送达方式报价。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 2026年9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询价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
(三)询价方式:现场询价。
八、样品
采购包(1):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网》(www.****.mil.cn)上发布,涉及报价文件开始、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如遇工作冲突以电话通知为准;
2.提供材料见附件;
3.评审标准:在符合采购参数需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重新询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作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不得比价。
4.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确认中标后二十日内,与采购方指定的需求部门联系商谈签订框架合同。未经采购方同意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
5.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本采购公告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二、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11-****5619(135****9791)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
(二)同级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411-****0607(180****0143)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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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1845/ugTSZqABLRKCxEZfDrt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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