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6-JKHYBZ-W1101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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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万元) |
供货 地点 |
供货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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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
蔬菜、水果及豆制品类 |
详见 招标文件 |
330 |
距酒泉市150公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两个采购单位每季度分别对中标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满意度达到85%以上的条件,可续签12个月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两个采购单位分别有权终止与该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考评标准如合同附件所示)。若因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出现违反合同要求的,以及军队政策发生改变,不再适用此采购方式时,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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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
预包装食品及其他类副食品 |
详见 招标文件 |
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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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采购项目按需求计划配送至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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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报价是对本包号内所有采购内容的价格响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自身费用、仓储费用、分拣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人工费、税费、合理利润、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费用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预算为12个月内的采购预估金额,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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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项目预算:第一包约330万元,第三包约630万元。采购预算为12个月内的采购预估金额,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本项目共划分3个包号,其中第二包已确定中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可同时参与第一包和第三包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当对应包号投标,每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并标明对应包号。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不同包号文件混装或投标项目编号、包号与投标内容不一致情况,视为无效投标。单包实际结算金额以采购单位订单需求为准,预计浮动范围为±30%。
(三)中标数量:本项目每个标包确定1家投标供应商中标,承担两个采购单位12个月合同内对应物资供应。(本项目履约期为24个月,12个月为一次合同周期,两个采购单位每季度分别对中标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满意度达到85%以上的条件,可续签12个月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两个采购单位各自有权终止与该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考评标准如合同附件所示)评审结束后,采购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对投标供应商的经营场所、仓储场所、运输车辆、加工设备、人员等进行重点现场核查,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采购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若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按照中标价(报价优惠率)履行服务,不得以市场价格变动或其他理由拒绝配送或中断配送服务,否则将被列入军队采购活动黑名单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招标活动。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及“军队采购预警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自公告发出***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物资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溯。(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追溯期承诺函》)。
(七)***网注册登记成功企业,***网备案凭证截图。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投项目所需的副食品种类)。2.本项目对投标供应商注册地不限制,但投标供应商应当在酒嘉地区(仅限酒泉市肃州区及郊区、****城及郊区、嘉峪关市区及郊区)具有经营场地,自有的须提供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不动产权证)的官方查询结果;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协议及场地归属方的相关说明。投标供应商在酒嘉地区应具有冷藏库,具备冷藏环境下保存食材的能力,我方有权对投标供应商的营业资质、店铺地址、运营规模进行现场核查,投标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实地考察与其投标文件材料描述不符者,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提供书面承诺或材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一)申领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30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按以下要求申领招标文件;
(二)申领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19****@****.com。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仅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若为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四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3)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4)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递交投标文件评审为准)。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心一号开标厅(****城关区雁滩****大厦四层)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中心一号开标厅(****城关区雁滩****大厦四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网》(www.****.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女士
移动电话:199****1126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911-38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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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1845/qpqhrqABMqitpwL5tjs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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