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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JK20-F1044
三、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1238万元/年,分为3包进行采购,分别为:鲜肉水产类(第1包):430万元/年、蔬菜水果等其他类(第2包):385万元/年、冻货干调类(第3包):423万元/年。 2.采购内容: (1)鲜肉水产类(第1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畜类肉及其副产品(猪、牛、羊等)、禽类肉(鸡、鸭、鹅等)、水产海鲜类(鲜活淡水/海水:鱼、虾、蟹、贝类等)等新鲜物资的供应及配送。 (2)蔬菜水果等其他类(第2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新鲜蔬菜类、水果类、米面豆制品类、蛋奶及其制品类、皮冻类等物资的供应及配送。 (3)冻货干调类(第3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冷冻食品、干货、调料、方便食品以及饮料类等物资的供应及配送。 3.实地考察: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需求方组成考察小组,按照中标候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等资料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评审结果排名先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甲方 指定地点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供应商需提供从事相关行业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备案登记证明。
2.供应商在需求方所在地张掖市(甘州区、民乐县、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生产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有效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其中,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供应商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有效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租赁场地的任意一次的转账记录、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10月08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 09: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甲方 指定地点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甲方 指定地点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3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3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网》(www.****.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详见本公告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供应商需提供从事相关行业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备案登记证明。(2)供应商在需求方所在地张掖市(甘州区、民乐县、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生产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有效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其中,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供应商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有效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租赁场地的任意一次的转账记录、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0****@****.com(项目负责人:王女士,电话:153****7182)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3****7182、19209381208
地 址:陕西省 西安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29-****1582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纪检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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