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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招标采购(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6-JL09-F1023
三、项目概况: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副食品招标采购(三次) 2.项目编号:2026-JL09-F1023 3.采购内容:
(1)范围包括:具体采购需求、质量标准及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有关商务、技术等相应规定; (2)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因国家或军队政策重大调整、颁布新规或任务计划变更等不可归责于采购人的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履行或需要终止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供应商应予理解并无条件配合。届时,双方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协商处理合同解除事宜,供应商不得据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要求】; (3)项目预算:01包370万元;02包470万元;04包550万元; (4)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为预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单位需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报价,并按包制作投标文件,兼投但不兼中。如果多个包同时排名第一,只能选择预算价格高的包,其他包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 (5)重要提示 1、第 01、03、05 包划为同一价格组别,该组别全部最终中标供应商所报投标下浮率中,取最低下浮率作为本组统一合同执行下浮率,所有 01、03、05 包均按照该最低下浮率签订及履行合同; 2、第 02、04、06 包划为同一价格组别,该组别全部最终中标供应商所报投标下浮率中,取最低下浮率作为本组统一合同执行下浮率,所有02、04、06 包均按照该最低下浮率签订及履行合同。 备注:本项目 03、05、06 包已于首次招标完成采购并确定中标单位;本次招标采购 01、02、04 包。项目价格规则延续首次招标文件约定,同一组别(01/03/05 包、02/04/06 包)所有中标供应商(含首次、本次招标中标单位)投标下浮率统一汇总对比,取组别内最低下浮率作为全组统一结算下浮率。评审结束后将合并首次、本次招标对应组别全部中标供应商下浮率统一比对,确定各组最终执行下浮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应为:食品销售经营者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至 2026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海淀****大厦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应为:食品销售经营者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2日 09: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2日 10:0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10:0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4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4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网》(www.****.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单位不对中标供应商的采购量、全部可供品种进行必然采购承诺,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章节中所列采购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最终采购数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供应商的报价视作充分考虑本条款之后的综合报价,采购单位不因实际采购数量与招标文件中所列预估采购数量存在偏差承担任何责任,亦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应为:食品销售经营者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三)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费用缴纳方式:仅支持投标人单位对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现金、汇票、微信、支付宝及其他任何支付渠道,未按要求对公转账的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先生/女士
联系电话:010-****7060转6001/6005/6006/6009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10-****7060转6007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10-****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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