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上海某部直属单位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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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6年度上海某部直属单位副食品供应采购 |
采购内容:该项目分2包,第1包主要包括鲜肉类及其制品、水产类及其制品、牛奶类及其制品以及禽蛋类,第2包主要包括果蔬类、菌菇类、干货调料类、豆类及其制品以及预包装副食品。
采购数量:分两包,每包采购2家家
主要功能或目标:1.交付时间、地点与方式 ①交付地点:上海市,需求方指定地点。 ②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合同期限12个月,每月对配送单位进行轮换。 ③交付方式:现场验收交付。 2.本项目所需提供的服务 ①供应商承诺对于采购单位提出的合理采购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安排配送到位且保证质量; ②供应商承诺所配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并根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等。
需满足的要求:(一)生产加工与配送能力。1.有独立的生产基地或有稳定的供货渠道;2.供应商应在本地(上海市)拥有运营1年及以上的自有或长期租赁的副食品供应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场所;3.在上海市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车队,提供将上述大宗副食品从专用仓库和冷库按需配送到采购单位的服务;(二)卫生标准和人员要求。配备专门的检疫检测设备或依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单位对配送的副食品进行检疫检测,配送的副食品应向采购单位出具卫生检测报告和检验检疫合格证等;(三)价格要求。每半月由伙食管理单位进行一次核价,每周组织市场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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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①鲜肉类及其制品应当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质量标准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包括《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标准。 ②果蔬类应当出具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新鲜,不腐烂变质,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质量标准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③水产类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质量标准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包括《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33-2015标准。 第二包:①豆制品类应当出具“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GB2711-2003 国标。 ②家禽类需能够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质量标准按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③酱腌菜类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④蛋类保证新鲜,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蛋与蛋制品GB2749-2015标准。 ⑤调料类(含奶制品、豆制品、食用菌、饮料、干货)质量验收标准及要求,质量标准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豆制品应符合GB2712-2014标准,灭菌乳应符合GB25190-2010标准、调制乳应符合GB25191-2010标准、发酵乳应符合GB19302-2010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应符合GB7096-2014标准。 | 1,200.00 | 2026年10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方式:186****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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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tbid.cn/view/11845/MpsZtKABMqitpwL5CW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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